怀化:探索三大举措 赋能教育督导
近年来,怀化市以教育督导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督导保障新标准、督学责任区新模式、学校内部督导新路径,为教育督导固本赋能,初步形成了新时代教育督导新格局。
一、探索保障机制新标准,让督导冲劲更大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2021年9月出台的《怀化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教育督导各项要素保障提出新要求、做出“硬”规定。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市县两级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县级每年不低于10万元。县市区将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个责任区不低于5万元。2023年,全市13个县市区共预算教育督导经费196万元、督学责任区经费407万元,保障了各地督导工作的有力开展。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市县两级将督导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教育部门总督学均为党委(组)成员,其中一半为“80后”。全市共有聘任专职责任督学218人,市级每年组织督学队伍能力提升培训班,并遴选优秀督导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各类督导培训。加强督导理论研究,市教育局和新晃县教育局均立项了省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促进督导队伍提升理论水平。三是强化评估归口。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教育督导评估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凡是与督导评估考核相关的教育事务,统一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督导检查事项报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加强督导检查计划的统筹。实施“督检考”事项归口管理后,有效防止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各类进校园活动和涉师检查大幅减少,让教师安心从教。
二、探索督学运行新模式,让督导干劲更足
一是创新督学机构。针对过去督学责任区无机构、无编制、无保障的问题,部分县市区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适时整合督学责任区编制,设立教育督导事务中心。如新晃县、沅陵县分别调剂事业编制8个、17个,建立了督导事务中心,作为县教育局的二级事业单位;鹤城区整合现有资源,组建督导事务中心,实现督学集中办公。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的设立,有效解决了专职督学党建活动不经常、工作区域过于分散等问题,增强了专职督学的归宿感和责任心。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各县市区不断完善督学责任区管理机制,制定了责任督学工作考核、培训与管理、督学活动备案与月报告、督导结果运用等多项制度,推进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如会同县一月一总结、一月一通报,每月以简报形式呈现责任督学成果;中方县每月召开一次“县级督导例会”,总结本月督学责任区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月重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责任督学工作,运用好督学工作成果,解决责任督学具体困难,大大提升了责任督学工作积极性。三是创新激励机制。市县两级按照不低于同级校长待遇的标准,积极落实督学责任区负责人的各项待遇,将专职督学工作量和成果视同教学工作量和成果,支持专职督学晋升职务职级。近年来,全市先后有10名督学晋升了职级职称。市教育局每年评选表彰20名优秀督导人员,其中大部分为专职责任督学,芷江县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责任督学享受校长绩效,进一步激发责任督学工作活力。
三、探索校内督导新路径,让督导后劲更强
一是健全督导体系。以中小学督导室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学校内部督导与外部督导协作共进、同频共振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594所公办中小学中,独立设置督导室的学校有446所(其他学校为合署办公),其中有123所学校组建了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或由学校主要领导直管督导工作,117所学校的督导室负责人为副校级领导。全市形成了市、县、责任区和学校四级教育督导体系,打通了教育督导“最后一公里”。二是完善督导规范。市教育局研制印发了《中小学校内部督导操作指南》,对内部督导的内容范畴、形式方法、工作流程、工具研制、结果形成及运用等进行明确,为各学校开展内部督导提供了规范、完整、系统的依据和方法。三是展现督导成效。目前,全市大多数中小学建立了“制订方案—实施督导—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复查问责”的内部督导工作模式,通过自查问题、自我督促、自我提醒,教育管理的末端执行效果得到明显改善,办学思想更加端正,管理更加规范,整体办学水平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