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深化四项改革 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工作情况专刊 〔2023〕第32期
近日,张家界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张家界市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推进教育管理赋权、选人用人、教育评价、减负增效等四项重点改革,并将其纳入对区县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助推张家界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进教育管理赋权改革。一是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学校在副校长及以下管理干部选配、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在教师职称评聘、考核奖励等方面的评价权,在绩效工资、优秀教师激励等方面的分配权,在内部机构设置、办学资源统筹、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管理权。二是提高教育经费使用自主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执行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核准后下达执行,不得被挤占、截留、挪用,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资金管理使用的自主权。三是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科学合理合规修订学校章程,建立校长年度考核和淘汰约束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教育督导部门同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正确使用权力。
推进教育选人用人机制改革。一是选优配强教育系统干部。各级党委在选拔任用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时注重考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年龄结构、工作经历等,充分听取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坚持拓宽校长选拔渠道,打破地域限制,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调等方式选拔优秀校长。中小学校副校长及以下管理干部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是盘活用好教师编制资源。统筹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编制资源分配,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学校规模变化及编制使用等情况,动态调整区县(学校)编制总量。区县(学校)教职工空编率超过10%且闲置一年以上未予使用的,编制总量不予核增。三是创新教师选聘工作机制。选聘教师注重综合素质和实操能力,鼓励探索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组织招聘。探索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区县、条件成熟的学校开展中级职称自主评聘试点。
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一是完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实行城乡学校、强弱学校分类评价,注重学校自身的增值性评价,与同类型学校比较的横向评价等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市本级和各区县每年出具办学质量评估报告,作为教育评价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履职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等学校管理干部的考核评价,健全中小学校管理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返聘特别优秀的退休校长。三是完善教师工作实绩评价激励机制。建立以课时量和工作实绩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并加大其在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依据教职工编制数量,将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打包拨付学校,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奖励性绩效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每半年统筹分配一次。鼓励市、区县和具备条件的学校大力发展壮大教育基金会,建立健全奖教助教项目。
推进教育减负机制改革。一是开展各类进校园督检评考事项清理。对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定期组织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检评考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督检评考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度减少。二是落实进校园督检评考事项备案制度。实行各类进校园督检考评事项年度计划报审制度,严格审核相关事项,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和学生非学业负担。未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开展各种“小手牵大手”活动。三是强化教师减负督导监管。市、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拟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内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