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专辑(之五)

教育工作情况专刊 〔2021〕第49期
(总第335期)
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专辑(之五)
湖南在教育部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研讨班上分享典型案例
5月16日至19日,教育部在北京举办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研讨班,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宋德民出席并讲话。中宣部、科技部、工信部、人社部、中科院、团中央和部分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各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130所中央部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教育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共270余人参加。湖南在研讨班上作了《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的典型案例分享。
近年来特别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颁发以来,湖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部署,以推进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努力推动实现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高中教育由“普及攻坚”向“提升质量”转变。
一、聚焦领导有力高位推动,强化党委和政府履职评价
通过制度设计、督导评估,不断强化党委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推动各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提供根本保障。一是狠抓关键少数。2004年起,建立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简称“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曾获首届“国家教育改革创新奖”“第二届国家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目前,已完成三轮对所有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考核。2018年,建立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并对7个市级政府开展评价试点。二是狠抓条件保障。2016-2020年的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共计追补教育经费近40亿元。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年度目标,并基本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2020年全省整体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三是狠抓责任落实。通过省内主要媒体公布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对获得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政府及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开展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专项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到位或不及时的,提请省政府约谈相关市州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二、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学校办学质量评价
坚持分类评价和质量监测相结合,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坚决扭转了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不良倾向。一是坚持分类评价。不断完善各类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以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在全国首创督学责任区制度,由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划定督学责任区,对责任片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经常性监督与指导,编印《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作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的依据,“醴陵模式”“桂阳经验”为全国提供了示范。在全国率先实施“在线督导”与“现场督导”相结合的省示范性高中督导工作机制,每学年都对14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月分主题开展网络随访督导,并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开展实地督导,对部分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题通报。二是优化质量监测。建立由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2011年省教育厅设立湖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5-2020年完成两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省共有108个县市区、2160所学校、43200名学生参加了监测,连续六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组织单位”。2018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公开发布制度。我省深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的探索,获教育部充分肯定。三是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完善报告制度,形成教育督导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规范反馈制度,反馈督导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强化整改制度,实行拉条挂账、销号办理;健全复查制度,建立 “回头看”机制,杜绝虚假整改;落实激励制度,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等参考因素予以倾斜;严肃约谈制度,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约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通报制度,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通报所在地党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压实问责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聚焦“五育并举”全面发展,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教育部部署,以长沙市、株洲市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实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探索区域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特别是长沙市“从入口看出口,从起点看变化”的改革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经验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并入选2020年度中国基础教育典型案例。一是构建评价体系引导育人理念更新。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遴选长沙市及3所学校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出台《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开发综合素质评价平台,确保自2018年秋季起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每人都有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统一格式,规范记录流程。适应“强基计划”招生需要,通过平台完成1.8万余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报送,实现首次实战应用。长沙市在涵盖教育部20项关键性指标基础上,结合实际构建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三大维度、11项一级指标、48项二级指标的“结构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教育发展现状设立评价专题,如2016年至2020年分别新增家庭教育方式状况;学生参与课外培训;学生学习策略、阅读状况;学生视力、智慧教育推进状况、劳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师生信息素养等专题,构建了与时俱进、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株洲市一级指标设置五个维度,二级指标设置19个评价要素,三级指标设置47个行为表现点,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二是改进评价方式完善教育质量考查。注重突出多元评价,不仅评学生,同时将教师、校长、家长等纳入,要求学校全覆盖、教师和学生全参与。长沙市指导运用PISA技术自主研制初一入学分班考试、中考、学考试题,并自主研制初、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测评问卷(包括学生卷、教师卷、家长卷),年更新率达50%以上,开展试测检验、筛选及测评工具信度效度分析。注重突出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教师成长过程及学校发展变化历程。长沙市构建K均值聚类法、多层线性模型,并按照预先定义好的报告模板系统生成评价报告,实现全流程智能化实施。注重突出智慧评价,长沙市以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构建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大数据决策指挥中心和智慧教育云应用中心,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打破数据孤岛,连续三年实现普通中学师生在线全样本测评。突出诊断评价,引导学校关注数据背后价值,找寻教育发展规律,诊断教育发展问题。长沙市在全国首创开发“评价电子地图”,分市、区县多方面呈现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测评结果及综合分析结论,为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政府教育决策提供动态科学依据。三是突出减负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既关注学业质量达标度,也关注学业的均衡度、优秀率、进步幅度,同时还关注学生的体质健康、品德行为、学习动力、学习负担等。持续将学生体质健康、心理健康、亲子关系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长沙市将初一新生平行分班考试、中考成绩分别作为初中入口、出口成绩,将中考、高考成绩分别作为高中入口、出口成绩;将初一、高一新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小学、初中出口成绩,不再另行组织监测,减轻学生负担。近年来,湖南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竞技体育、艺术展演等赛事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四是强化结果应用优化基础教育生态。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应用培训,注重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解读工作,为区县、学校精准把脉,形成评价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教育决策优化的良性循环圈,以教育质量评价大数据的科学应用助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长沙市发布全市“学业增值+能力素质”排名,解决因起点不同带来的评价不公的难题,激发不同生源、不同类型学校办学积极性,引导全社会重新定义好学校概念。株洲市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学生毕业与升学中的使用,出现“D”等的,不予毕业。普通高中招生时,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毕业的学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