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专辑(之十五)

教育工作情况专刊 〔2020〕第90期
(总第180期)
教育系统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专辑(之十五)
衡南县强力推进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随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投入要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衡阳市衡南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校联体”改革为契机,从顶层设计着手,向实处细处发力,强力推进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解决乡村教师后顾之忧,努力提高乡村教师获得感、幸福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 强力推动落实。把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纳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统筹全县各项政策性保障住房资源向教师倾斜的总体思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各乡镇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乡村教师住房情况。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衡南县乡村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教育投资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县乡村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保障,定向精准施策。2019年11月,《衡南县教育系统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文件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该县任教,在县城范围内提供商品房一套(面积120—150㎡)供其居住,连续工作八年产权归其所有;其他优秀人才到该县任教,在衡南县行政区域内首次购房,凭购房合同进行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12万元,“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8万元,其他一本、二本院校校级以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6万元。2020年初,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尊师重教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将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尽可能规划建设在校园周边;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借助社会力量捐资建设教师住房;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公租房、周转房、经适房、危旧住房改造等多种形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县内公租房50%优先保障教师群体。
三、投入“真金白银”,实现应保尽保。2017年至2020年,该县通过政策援建、财政自建、爱心捐建等多项举措、多种渠道,大幅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据统计,全县共调剂2370套公租房指标建设在学校附近,总建筑面积90233平方米,总投资额14336万元,政府负责筹集资金配齐所有生活用品用具,教师拎包入住。这种以乡镇“校联体”为单元实现集中居住方式,不仅提升了老师们的住宿环境,也加强了联合学校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大大改善了教师的工作、生活环境。此外,近年来全县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294套、廉租房480套,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教师住房88套,引进社会公益资金建设教师住房100套。最近,县委、县政府组织教育、住建、农商银行和房产协会推出教师购房“园丁贷”,在首付、利息等方面给予最大优惠,支持教师购房。目前,该县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全县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覆盖,用于安置教师达6000人次,预计2021年基本实现全县在编在岗教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