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多措并举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学校安全是最让人牵挂的公共安全。近年来,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以制度做基石,以项目为龙头,抓排查整治,促队伍建设,构建立体化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为学校撑起安全伞,为全省教育系统大局平安稳定保驾护航。
健全制度,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建设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软实力。在责任分解上,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的通知》,将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界定为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心理安全九类,除明确维稳办统筹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外,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明确了每一位厅委领导、13个机关处室和3个厅委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制定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学校安全督查手册》,规定了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干部范围、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明确厅长、工委书记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分管安全工作的厅委领导每季度至少一次,其他厅委领导每学期至少一次。在源头治理上,制定了厅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依托两所高校建设了2个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承担厅委和教育系统委托的稳定风险评估任务。在日常管理上,先后建立并实施了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工作检查、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安全信息报送等四项安全工作制度。
做实项目,带动校园平安创建。2013年,湖南在全国率先启动 “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和“平安高校”建设项目,每年从省本级安排教育经费1200万元(2014年增加到1400万元),以奖代补,专项支持各地各高校推进平安校园建设。2013年至2015年,每年规划和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20所左右“平安高校”。 并从一票否决条件、领导体制、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群防群治、设施配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全教育、信息报送、综治考评等16个方面提出了操作性强、可量化的创建指标,引导县市区和高校进一步落实维稳综治安全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切实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增强师生安全感。通过这两项工程的带动,63所立项建设的高校、58个立项建设的县市区及尚未立项的单位均加大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投入,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显著提升。据统计,2014年“平安高校”建设立项单位在安全方面的投入,本科院校平均达到740万元左右,高职专科学校平均达到了190万元左右。建设了省级校园安全管理及应急指挥平台,第一期实现了对30所高校视频信号的接入与实时监控,在管理平台上实现了对上述学校安全工作现场指挥及日常管理功能。
排查整治,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每年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要求各地各高校从治安、校舍、消防、校车、饮食卫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化解,指导各地各高校建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台账,实施分类定级并督促整改。在此基础上,厅委建立了覆盖全省122个县市区、106所高校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数据库。每年春秋两季开学,采取厅委领导带队检查、交叉检查和随机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学校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一线),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深入学校了解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现场督办,对涉校涉生的矛盾现场调解,并将检查情况在全省通报,要求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对通报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涉及校园周边环境的问题,提请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督促处理或省综治办挂牌督办。针对校园及周边网吧、图书经营、食品摊点、娱乐场所、非法营运车辆等带共性的问题开展全省联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持续净化。每年年底,根据省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厅委牵头对省直和部属在湘高校、中小学校及厅委直属单位分别开展综治考评,考评组依据厅委制定的“九必查”、“五必看”、“两必问”、“一必测”等一套完整的工作措施和标准的工作程序开展考评,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并在全省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由厅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有力推动了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
建强队伍,提升校园安全执行力。湖南要求所有学校要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非寄宿制和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分别按照千人学生至少配备1 名和2名专职保安的标准配齐配强保安力量,高校按照不低于学生数千分之三的标准配备保卫干部和专职安保人员。要求将高校保卫处长和市县教育局安全部门负责人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岗位,一般不作为轮岗交流的岗位。在队伍培训上,厅委整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资源,实施学校安全骨干队伍培训计划,省本级每年举办4期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培训班、2期高校安全工作培训班,初步建设起一支素质优良、服务师生、敢于担当、保障有力的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厅委每两年举办一次高校安全教育赛课和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彩一课”,推动了安全教育常态化和安全队伍的专业发展。
近几年全省教育系统综治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湖南省在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综治考评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省教育厅连续6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连续4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单位”称号。2014年全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38.3%;全省32所本科高校的校园发案率,2014年比2012年下降了24.7%,师生安全感测评上升了1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