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立足公益普惠 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近来年,长沙市以普惠性幼儿园的扩容提质为重点,以规范管理,科学保教为抓手,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7年,长沙市幼儿园共1779所,其中公办园454所,普惠性民办园880所,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幼儿园总数的74.98%,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市在园幼儿人数的75.2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01%。
一、政府统筹,增强保障能力。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就学前教育的相关问题进行调研,作出批示,形成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态势,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出台了《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补充意见》《长沙市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文件,明确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并逐年增加。2017年,长沙市学前教育财政经费总投入约4亿元,比2016年增长36%。明确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2017年起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需达到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0%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奖补资金逐年增长,2017年达到5000万元。
二、多措并举,扩大普惠性资源。一是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2014至2017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0余所,极大地扩充了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二是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2018年1月,长沙市政府出台了《长沙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明确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要求及配建幼儿园的国有资产属性,并对配建园的移交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还制定了《长沙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细化12个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全面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确保到2018年底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政府收回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截至2017年底长沙各区已接收移交配套幼儿园72所(移交率22.2%),另有68所已与属地教育部门签订了移交协议。三是积极扶持民办普惠资源。严格按照《长沙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标准》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评估认定工作,2014-2017年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园880所,年递增率平均达到12%以上。
三、多管齐下,推动优质发展。一是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学前教育研训中心,实施兼职教研员制度等丰富培训主体和培训形式。加强市级培训,2017年,长沙市共培训幼儿教师8696人次,市级参培率46%。二是通过“对口帮扶”“捆绑发展”“委托管理”等方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目前共有各种形式的幼儿园教育集团16个,参与园260余所,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16%。三是采取“一年一评估、三年一认定”的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达标项目的幼儿园限期整改,跟踪督查,整改不到位实施“摘牌”,确保办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