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今年2月至4月,我省组织进行了全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2013年全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总人数为48611人,总科次为92260科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双科成绩合格共有14266人,双科合格率为29.35%;教育学成绩合格18452人,合格率为37.96%;教育心理学合格20257人,合格率为41.67%。为切实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我厅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具体有:
一是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关于2013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将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申请认定程序及其他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承办单位、责任人及相关工作电话等,提前向社会公布,让广大考生及时、准确地知晓有关政策、信息。
二是切实完善管理规范。将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确定为机密级考试,并根据保密工作和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2013年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对报名、考点设置与管理、命题、制卷、考试、评卷、考试信息与成绩发布、人员管理、保密保卫与安全、违规处理等工作作出了详细缜密的规定,明确并落实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使本项考试管理工作更为科学规范。
三是加强考试过程管理。考试前,专门召开了市州教育局分管局领导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分管厅领导对组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后,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在考试命题、制卷、评卷环节,严格按照机密级事项的要求,对工作场所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对所有涉密工作人员严格实施物理隔离,断绝与外界的一切通讯联系,并请省武警总队支持,派遣了武警战士在工作场所四周执勤警戒。同时,对命题、制卷场地和各考点全程全方位实施视频监控,以切实防止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试卷的运输、交接、存放均严格按照有关保密、保卫制度执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学校按照考务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严格按考试程序实施考试。考试过程中,我厅安排专门人员对各市州的考试工作进行了巡视。
目前,2013年考试工作已全部结束,考试合格证书已通过市州教育局发放到考生手中,全省春季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