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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吹响教育强市三年行动冲锋号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5-09 00:00 【字体:

4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召开教育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动员大会。湖南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夏智伦出席并指导。

根据行动计划,湘潭市预计到2019年建成教育强市。其中学前教育将新增学位5000个,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65%。义务教育新增小学学位9000个,初中学位7500个,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均达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8%,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2%以上。“大班额”现象全面消除。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职、中职在校生分别达到4.2万人、3万人。建成3所左右职业教育卓越院校,5个以上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群,20个以上特色专业,10个共享型实训实习基地,提高毕业生本地就业率。高等教育重点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为确保达成目标,湘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高质量搞好顶层设计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强调多规融合,湘潭市出台城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17—2020年)、各县市区同期配套出台相关规划,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2所,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小区公办园比例,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鼓励公办、民办幼儿园创建优质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程。改造薄弱义务教育学校211所,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513所、教学点55个,完成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重点项目19个,鼓励支持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择非营利方式办学,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实施高中教育品牌提升工程,积极推进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建设,实施初中教育基础夯实工程,实改变民办初中学校学生占比过高的问题,实施高职教育特色创新工程,鼓励高职院校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实施教育脱贫攻坚工程,以“精准资助”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和体系,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工作。

二、着力深化教学改革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活动,形成活动长效机制。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加强德育课程、德育队伍、校园文化“三项建设”,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个联动”。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广自主学习、探究式学习、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学生个性化选课、高中“走班制”教学改革,开展学生生涯辅导,深入实施创新素养培训项目,推进建立全市跨校选修和拔尖创新高中学生共育联盟机制。出台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教育质量监测。

三、全方位推进合作创新

建设各种智库、技术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中心等平台(建成2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专利协同运用产业化基地、3个众创空间、3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10家特色产业创新研究所。),促进驻潭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研学旅行实验区建设,建好全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区,率先取得全国性经验成果。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工学结合以及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围绕“湘潭智造”技能型人才需要,重点建设现代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交通运输、土木建筑、电商物流等特色专业群,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湘潭经济发展的能力。实施学区联盟集团化办学,以“整合一体型、领办支持型、对口帮扶型”等模式,通过资产重组、输出管理、合理配置师资、资源共享等方式,快速提升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全面加强教育管理

设立教育发展基金,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拓展教育资金来源,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师编制管理改革。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退休补员和男教师比例低等问题,建立过渡周转编制专户,建立教师队伍蓄备机制,完善市直学校之间、县域内中小学在岗在编教师交流调配方案。加快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实施办法,精简评比评审评估,完善清单管理模式。促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实施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差别化扶持政策,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相应支持。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实现“一校一章程”,促使中小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行教育阳光服务,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行教师激励机制改革。

五、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每年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3-5名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或省级名师,根据工作绩效每人每年给予5-10万元专家津贴,并协助解决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手续以及住房等问题。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实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每年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10%。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全员培训。确保每个教师3年周期内完成240课时的培训任务。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确保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完善乡村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健全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推动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评聘向农村教师倾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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