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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推进现代大学治理的几点思考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4-06 00:00 【字体: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迫切需要全面深化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现代大学治理中加强法治,就是要运用法治的价值理念与方法手段来规范和理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推进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革。大学应从制度架构、治理机制、法治能力和文化氛围等方面着眼,从提升大学法治认知能力、完善大学法治实施体系、提高大学法治科学水平、增强大学法治文化自觉着手,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夯实现代大学治理的法治基础。健全大学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制定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统一归口审查校内规章制度,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

二是健全现代大学治理的法治机制。完善基于法治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包括: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大学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对重大事项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在大学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自主设置职能部门,明确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健全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决策机制中的作用,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发挥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完善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推进教授治校。健全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事前预防机制,制定《涉法行为管理办法》,对包括学生违纪处理、职工福利待遇等在内的容易引发法律纠纷或不良群体事件的行为,按规范逐级上报,进行提前干预,防范法律纠纷;完善事中处置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构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事后救济机制,完善教师学生权利救济制度,设立教师申诉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建立和落实好涉及师生权利的申诉机制。

三是营造现代大学治理的法治环境。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着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保证招生制度、选拔机制的公平、公正,招生活动的规范、透明;建设平等校园环境,在体制和制度上落实和体现师生平等、性别平等、民族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的理念,保障学生、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保障师生的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落实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树立现代大学治理的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现代大学法治文化氛围。在各种学习培训中,有机融入法治内容,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切实提高广大师生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强化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努力让法规制度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

(作者系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秦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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