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成员会议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举行第一次会议。
王柯敏主持会议。
领导小组成员围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进行热烈讨论。
2011年12月30日下午,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第一次会议。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安监局、省国税局、省纪委纠风室、省交警总队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了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李友志副省长关于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的精神;确定了各成员单位具体名单;明确了办公室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程》《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会议强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周强书记、徐守盛省长多次对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友志副省长于2011年12月26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从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加大投入、落实政策、推广经验、加强宣传以及近期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会议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参会人员对当下校车超载、违法运营、驾驶员队伍不合格等突出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并重点讨论了各部门在今后一段时间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重点方向:教育厅将重点摸清底子,着力研究分类管理的问题,寻找综合治理的策略;公安厅重点抓好学生用车的整治;交通厅组织专人研究用车(船)模式,发现典型推广经验,改善农村道路的标示、标牌配套设施建设;财政厅重点研究学生用车有关项目实施减免方案;宣传部门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开展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纠纷办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察活动,发现问题从严处罚。
王柯敏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53号),严格落实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全力确保学生上下学用车安全,特别是“两会”、“两节”期间学生用车(船)安全。
此次办公室成员会议,为即将召开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用车(船)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预热,做好会前准备。(唐雯娟 李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