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坚持问题导向 为教育发展 把脉助力
桑植县教育局于2017年3月1日印发《桑植县督学责任区工作站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督学责任区工作站要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帐》,并对其工作流程做出规定,将教育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机制予以确立运行。在2017年上半年先后印发了《桑植县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情况通报》、《2017年3—4月全县教育督导情况通报》和《2017年5—6月全县教育督导情况通报》,将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整改责任予以分解,同时明确整改期限。根据问题整改销号的规定,凡问题没有整改到位是不能漏报或少报的,而从通报的问题数对比来看,第二期的通报中问题明显减少。由此可见,桑植县教育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机制,为教育发展把脉问诊“治未病”,强逼责任落实,将有力地助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坚持问题导向机制的效力,笔者从自己参加的教育督导实践来分析,认为可以在四个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
一、转变认识,提高督导水平
(一)正确认识教育督导。教育督导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和帮助,旨在加强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全面管理,以保障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与教育决策和教育执行共同构成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由此可见,教育督导实际上是督与导并重,即既要开展检查督促又要指导和帮助,而从实践中来看,导应该是其中更重要的内涵。因在检查、督促和评估的过程中,督学给被督者提供确实有效的引导和帮助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也更容易让其接受督的意见或结论。
(二)努力提高督导水平。一是督学要提升督导理论水平,其途径就是不断学习教育理论和相关政策法规,形成系统性理论知识体系。二是督学要不断提升督导业务能力,积极学习业务知识,深入实际研究教育问题,力求将理论融入实践,努力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突破口、思路等。三是督学要关注教育的社会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运用科学理论破解督导过程中的疑难杂症。
(三)始终树立服务意识。作为督学来说,既要确立自己督促检查的职责定位,更要树立为教师教育和学校发展服务的理念。督学在督导的实践中,既要不打折扣地履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的职责,更要积极主动地研究教育领域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被督导单位解疑、释惑、指路出思路、想点子,帮助、引领其发展,达到“让每一所学校都进步”的目的。
二、正视困境,破解被动局面
桑植县各片区督学工作站是桑植县教育局行政和督导室的派出机构,其没有人事权和财权,其督学行为缺乏强制性和约束力,对被督学校难以形成强力约束。作为督学工作站和责任督学来说,应该正视这种困境,否则就会给督学工作带来不可避免的被动及难为局面。在这种情势下,督学工作站和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时更要注重工作方法。一是摆正督学位置,认真履职不失职,严格按督学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二是工作要实,督学中力求真实可靠。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如实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报告。三是真诚服务,督学中既要指出存在的不足,更注重引导帮助解决问题,既坚持真督实导,又讲究工作方法。四是守纪律做表率,不大意不随意。在督学过程中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实行回避。五是加强沟通,关注被督导学校的工作,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随时同学校沟通情况。
三、督细督实,建立问题台账
(一)督导既细又实。督学过程中,每到一所学校,应该对学生食堂、寝室、教室和学校商店等场所进行现场实地查看与问询,详细记载掌握的第一手情况。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仔细查看资料。必要时要进入课堂,对师生进行走访、召开座谈会,甚至在校外群体中进行走访,如实记载事实,善于客观、公正、真实地总结与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工作,敢于讲真话、实话、直话。
(二)建立问题台账。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提出处理意见;发现学校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或比较严重的问题,督学要向学校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学校限期整改。
(三)如实上报情况。督学责任区工作站每月向县教育局督导室报告月督学情况,包括督学中发现的学校教育教学中出现的亮点与特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辖区内学校出现突发性等特别重大的情况(事件),由工作站站长按重大事件和信息上报要求及时报告局长、局办公室与维稳办。
四、严格追责,强化督导实效
(一)督办整改。县教育局督导室定期向局党委、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站督学督导情况,定期通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同时根据局党委、领导小组的意见,将存在的主要(突出)问题分解到有关股室,相关股室负责督促学校整改。
(二)严格验收。督学责任区工作站负责后续督查和整改复查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县教育局督导室。该机制要求各校对照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强化措施,责任到人,限时整改。
(三)严格追责。一是明确规定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计分和学校负责人考核计分。二是建立征求督学意见机制,凡是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进行人事调整,可以尝试添 加督学(督学工作站)签字审核一环。三是进行责任追究,凡是对于督学工作站提出的问题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建议对直接责任人以及其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可以予以诫勉谈话、做出书面检讨、调整职务、免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