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第六督学责任区督学案例
【案例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寄宿、寄中餐的学生越来越多。为了方便解决学生的就餐问题,很多学校都办起了学校食堂。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所以在安全工作中,我们对学校的食堂安全做了许多针对性的督查工作。
【案例描述】
2014年3月26日,我们三位责任区督学走进了乌山育红中学的校园。这次随访督导的工作的重点是学校安全工作。当我们走进学校的食堂巡视时,立刻为这所农村初级中学能拥有这样一栋高标准的食堂所震撼,场地宽大,整洁又卫生。看到墙上悬挂的各项制度,各项操作规程,为他们的精细化管理感到十分满意。但进一步细看时,却发现没有《餐饮许可证》,我们感到很是惊讶。
这是为什么呢?赵校长苦笑一声,解释说:因要办供500人以上就餐的食堂的《餐饮许可证》必先办《消防合格证》,办《消防合格证》又应先办《建设许可证》,办《建设许可证》又应有《土地使用证》。而一所农村初级中学的土地是属于政府划拔用地,是集体土地性质,是办不了《土地使用证》的,于是就办不了《餐饮许可证》。简单的解释,让我们在场的每位都感到无话可说。回程的路上,胡再清组长说,看来这个事情应该有人或部门出面来协调各相关部门,我们看能不能出个面,协调一下,帮他们解决这事,不能老让学校戴着个“无证经营”的帽子。
第二天我们就开始了行动。我们撰写了一份关于育红中学食堂申请《餐饮许可证》的报告,详细阐述了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和现实问题,然后带着报告到教育局、消防、食品等部门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与支持,希望能把这个问题妥善解决。
通过多方奔走,加上学校努力进行整改,创造和完善自身条件,事情终于得以解决。
成功了!当再一次走进育红中学食堂,看到挂在墙上的《餐饮许可证》时,我们都不禁多看了几眼。
【案例反思】
责任督学和责任校是一家人,学校有困难,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作为一名责任督学,要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通过向政府部门反馈问题,争取到社会和政府的理解与支持,替学校解决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办实事。有许多问题不是不能解决,而是各部门之间缺少了联系与交流,缺少了部门间的沟通者。我们责任督学就是要做现状问题的诊断者、社会各界的联系者、行政管理的协调者。
只要我们责任督学有信心,有热心,一心为学校的发展着想,一定可以把握好自己的角色,真正履行好职责,就能得到社会和政府的信任和认可,更好的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