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召开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部署会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教督办[2011]10号)文件精神,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株洲市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株洲市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的通知》(株政教督发[2016]5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2017年2月24日,茶陵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督学责任区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部署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2017年接受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10所学校的校长、项目负责人和督学责任区全体专职督学。
本次会议由茶陵县督学责任区办公室主任陈石明主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张文志对《株洲市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试行)》和《株洲市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作了认真解读,就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原则及重点评估内容做了详细部署,要求10所受评学校要建立领导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分工负责,任务到人,并要求学校建立自评制度,积极开展自评,打造学校特色,对学校存在的困难及时与教育局相关股室对接,争取尽快解决。会上还下发了茶陵县制定的《2017年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上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作进程、督导人员蹲点指导安排和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