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结合” 建设“大纪检”
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势在必行。我校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应对人员少、新兵多的实际困难,坚持派与引、专与兼、外与内、学与用“四结合”,不断深化“四转”,在建设“大纪检”格局、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坚持派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专业执纪办案能手的缺乏,是纪律审查工作的一大“短板”。对此,我校一方面注重派出去,抽调纪检干部先后到省教育纪工委、省纪委跟班学习,参加省属高校巡视工作,参与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另一方面注重引进来,从湘西自治州纪委引进了执纪办案经验较丰富的副处级纪检干部1名,从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调入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到纪检监察室工作,坚持内培与外引并举,强化监督执纪力量。
二是坚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我校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创新,统筹建设专职与兼职两支队伍,注重整合大学、研究院、三所直属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力量,不断扩大组织覆盖,推进“大纪检”建设,目前校(院)共有纪委委员9名,纪检监察专职干部17名,各二级党组织纪委委员40名,构建了三级纪检监察干部体系,同时从各二级党组织聘任了四届特约监察员60名,实现了监督区域全覆盖。
三是坚持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我校重视加强重大项目、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和重要时间段等外部监督,全年共计1000余次,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同时,重视加强内部监督,制定了《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加强直属医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规则》等制度,对纪检干部严教育、严监管,用铁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杜绝出现“破窗效应”、“灯下黑”现象。
四是坚持业务学习与办案实践相结合。我校重视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执纪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织的每一次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曹世凯来校作《高等院校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反腐与纠风工作》专题辅导,并通过纪委全委会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和业务学习常态化。重视将业务学习与办案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学思践悟,2016年自主立案查办违纪案件1起,协助省直纪工委查办案件1起、协助查办退休职工涉嫌受贿案件1起,在纪律审查上取得了实效。(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