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泸溪模式”获国家《教育督导决策参考》推介
国家教育督导办公室编印的《教育督导决策参考》2016年第11期“以泸溪县完善督学管理机制,推动常规工作落实”为题介绍了该县挂牌督导工作,并作为典型经验向全国各地推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建设一支高素质督学队伍、办人民满意教育,2014年,泸溪县率先在湘西州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泸溪县结合县情,因地制宜地构建了“按类设区、导督并重、专兼覆盖、综合推进”督导模式,使教育督导工作精准有力、富有成效,有效助推了县域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特别是该县的“按类设区”独具特色,切合实际;实施督学工作“四个一流程”和督学管理“五大环节”既有创新,又富有成效。这也是国家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强力推介“泸溪经验”的主要原因。
据悉,此次入选《教育督导决策参考》,是该县自2015年被评为湖南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责任区督学工作模式成功入选2015年编印的全国教育督导培训教材和2016年湖南出版的《督学责任区概论》以来,又一次得到国家级的权威肯定与认可。(泸溪县教育督导室 张贤彪 杨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