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创新教育督导 提升教育品质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功能,为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先后完成了三轮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比省定规划提前了五年。所辖9个县市区全部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验收,全部建成省“教育强县(市、区)”。我市与长沙市一起,成为全省率先获得教育强市验收“入场券”的市州。构建了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全覆盖、无缝隙”的督学工作网络,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创造了影响全国的督学责任区建设“醴陵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成为全国五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建立普惠性幼儿园分类定级和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围绕教育热点难点,开展教育经费投入、学生体质健康专项督导或督查等,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当前,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有着更高期盼,教育督导部门必须认真领会中央精神和国家新要求,根据全市教育工作统一部署,推动教育督导内容、方法与手段创新,提升教育督导专业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加大督政工作力度。重点围绕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薄弱学校改造等内容,开展对县市区政府的专项督导。围绕建成教育强市总目标,以建设教育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工作载体,启动同级督政工作,督促市本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
拓展督学工作维度。继续开展幼儿园分类定级和市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测量工具,改进评估方式方法。启动全市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分类分步探索职业院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细则;改进学校督导评估方式。研发“株洲市教育督导评估平台”,推动教育督导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强化对学校的过程性督导评估,加大对学校相关数据分析研究,探索基于学校需求的“订单式”督导评估和“提前介入式”督导评估。
建立健全教育督导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改变教育督导部门为单一评价主体的局面,引入社会公众等多元评价主体,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专业的社会评价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扩大社会公众参与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完小以上中小学校成立督导室或设立督导专干,加快构建市、县、校三级教育督导网络体系。围绕全市教育工作重点和教育热点难点,建立“哪里有教育问题,哪里就有教育督导”的专项督导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专项督导方案评审、过程监督、结论审议和公示报告制度。强化教育督导与评估监测结果运用,构建包含教育督导与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在内的制度体系,建立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问责机制。
加强督学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加强各级专、兼职督学的培训和管理,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督学队伍。未来,我市将采取远程网络培训与现场跟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督学培训常态化。建立督学资格准入和专业能力考核制度,每年开展督学业务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颁发督学合格证。按照市督学聘任办法,按期做好市督学换届工作。(夏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