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全面强化中小学校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近日,天心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区属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设置工作的通知》(天教发[2016]19号)。文件除对中小学校行政班子及中层干部职数配备进行了规定外,还规定各中小学应设教育督导室,督导室主任由学校行政或中层干部兼任。对于高中及规模较大的初级中学,学校应配备专职督导室主任。此规定自2016年秋季起执行。
天心区中小学校教育督导室主任的职责主要有:
1.负责指导、论证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各学科教学计划及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方案等;
2.负责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进行评价;
3.完成教育督导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
4.根据天心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完成相关督导评估任务。
天心区在所有中小学校设置教育督导室、配备督导室主任这一举措,将更好地把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到实处,强有力地推进天心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