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杯”湖南省首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圆满落幕
湖南省首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比赛现场。
湖南省首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闭幕式现场。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教授担任比赛评委并作精彩点评。
获奖选手合影。
湖南省学位办主任余伟良(右三)为获奖选手颁奖。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宏义(左五)、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主任杨旭东(左四)为获奖选手颁奖。
2015年11月13日, “弘一杯”湖南省首届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决赛圆满落幕。中南大学二队成功摘得桂冠,南华大学代表队斩获亚军,湖南师范大学一队和吉首大学代表队荣获季军。
本次比赛评委阵营强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罗筱玲、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曾新田、湖南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祝雄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芳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尹小立、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庭副庭长陈小珍等法律实务界专家担任了决赛评委,省学位办主任余伟良、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宏义、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主任杨旭东出席了比赛闭幕式。
闭幕式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新平主持。
闭幕式上,评审专家组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杨翔副院长对比赛进行了精彩点评,给参赛选手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他指出,在案例大赛中,双方要紧紧围绕案例事实,通过寻找法律依据来进行辩论和维护己方的权益。同时,杨院长还结合自身的学习经历,强调说明良好的法律体系、完善的司法程序以及健全的法律职业体系等对法律运作过程都不可或缺。他以本次比赛案例为例子,肯定了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功能,即“监督行政机关,保护相对人”,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杨院长最后强调,宪法不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它一定要落在实处,才能真正保护我们的权利;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中,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
评委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周芳乐副院长也对大赛进行了点评,表达了对本次比赛的三点体会:第一,比赛选题到位。比赛案例源自真实案件,辩论双方相对公平,因为真实审判过程亦存在争议,持不同观点的法官均能找到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第二,参赛选手整体水平较高。辩论赛选手整体表现非常好,选手们的辩论技巧和综合能力充分体现了湖南省高校法学院研究生的整体素质。第三,本次案例大赛是案例教学的一个创新。案例教学虽由来以久,但此种形式是一大创新,为教学和司法实务之间搭建了一个平台,有利于学生走向社会后能够更快地从事实务工作,这种方式值得推广。同时,周院长还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希望在辩论赛完善过程中,更加注重辩论过程中同学们法律思维的培养。第二,在阐述自己观点和辩论过程中,更加注重不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要素和不同行为的构成要件,以更接近司法实务和法律程序。
省学位办主任余伟良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本次案例大赛是湖南省首创,也是全国首创,毫无经验可借鉴,开创了全国先河。比赛评委全部由实务界专家担任,强大的评委阵容体现了比赛的高规格。高水平的评委评出高水平的比赛,这样的比赛很有意义。余伟良高度赞扬了参赛选手有理论素养、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表示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很有希望。希望通过案例大赛,推动教学改革、学习改革,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余主任还代表省学位办对评委老师、参赛同学、中南大学法学院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王新平宣布了大赛获奖名单,与会嘉宾为参赛获奖选手颁奖,法律案例大赛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本次比赛于11月7日在中南大学法学院隆重开幕。来自湖南省内十所高校的十六支队伍进行了激烈的初赛,最终八支队伍晋级复赛。11月8日,晋级的八支队伍经过一番比拼,四支队伍成功进入半决赛。11月13日,四支队伍进行了最后的角逐。大赛由法律意见书竞赛和言词辩论竞赛两部分组成。法律意见书由来自实务界的评委们匿名评审;言辞辩论部分,评委们当场评议并宣布结果,保证了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大赛案例均由真实案例改编而来,在四轮的比拼中,参赛的研究生同学们基于比赛案例围绕冷冻胚胎、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流量清零和行政机关对医院的监管等四个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辩论过程中,选手们唇枪舌剑、逻辑清晰;回答评委及观众提问有理有据、落落大方。本次比赛,充分展现了湖南省法学研究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本次比赛是我省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又一尝试。大赛旨在提高当代研究生对高深法理的理解、培养敏锐洞察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本次大赛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加强了省内法学院系之间的学术交流。(文\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