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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5年招生考试问答(40)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6-04 00:00 【字体:
 40、考生如对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如何申诉?

  答:(1)根据我省规定,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的范围是漏评、漏合、错记、错合等。凡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的,不属于查分范围。申请查分的考生应于6月26日至27日17点前,凭《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申请查分手续。6月28日上午8时前,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将申请查分名单(含准考证号和所查科目)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6月29日至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查分。7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反馈查核结果,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到考生。

  (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若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异议,应于当批录取结束以前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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