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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5年招生考试问答(6)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6-04 00:00 【字体:

  6、对于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其中,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诚信档案》,作为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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