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澧县迎接常德市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常德市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整改意见的通知》(湘教通【2015】94号)和《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对澧县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整改意见的通知》(常教通【2015】58号)的要求,3月14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副主任督学李呈喜、市教育局安全科长李军、计财科周茂华一行莅临我县,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组一行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我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督导中排查出的三处危房和学生上下学三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导组重点对车溪乡万兴小学、永丰乡东红小学、张公庙镇合群小学和县校车服务公司等地进行了检查。核查发现:三处危房已经全部拆除新建;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措施有力,全县共有校车275台,其中新国标校车157台,决定在今年9月1日前全部更换为新国标车;校车保险全部到位。其中县政府统一为所有校车购买了每座保额为5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负责全县校车营运的三家公司全部建立了校车营运实时监控平台,所有学生一律在校园内上下车,从源头上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临近主干道的学校校门附近设立了警示标志。督导组一行对我县以上问题清单的整改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此次专项督导整改意见通知,常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时以信函方式告知了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专项督导结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了解了此次专项督导的情况,要求教育局加强危房、校车隐患排查,用好县财政每年安排的500万元危房改造专项经费,改善好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确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
(常德市澧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