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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在湖南农业大学举行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3-20 00:00 【字体:

来自全省8所研究生培养高校的代表对《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具体内容展开热烈讨论。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邹冬生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邬玉香就我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文件修订相关工作做详细介绍。

3月18日,《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后简称《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在湖南农业大学举行。会议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余伟良主持。湖南农业大学纪委书记、研究生院院长邹冬生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委员、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贺建华教授出席会议。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的20余名研究生院分管培养工作的院领导、管理干部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邹冬生对参加此次会议的全体与会人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他说,湖南农业大学具有鲜明农学特色,而农学及相关学科的人才培养与基地建设是分不开的。目前学校已经成立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7个,校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11个。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对学校研究生教育的产学研结合、课程建设、专业学位培养等都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学校一直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在基地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既取得了成绩,也有一些困惑。此次《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选择在湖南农业大学举行,这不但对学校创新基地管理理念,拓宽基地建设思路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同时对加强我省各高校之间的协同创新,规范基地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地资源使用效率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对此,他恳请大家在会上畅所欲言、分享和探讨在基地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为《办法》的修订出言献策。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邬玉香就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文件修订有关工作和内容作了详细发言。她简要介绍了修订背景,并从强化基地建设责权利、强化基地运行机制、强化基地考核评估三个方面,深入阐述了修订原则和思路,为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修订的具体内容。她的发言引发了不少共鸣,也引起了参会人员的热烈讨论。参会的高校代表主要就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基地实践与学校课程学分和论文互认、基地导师考核评估、科研成果归属、基地建设评价体系等展开了讨论。大家认为,一是应明确划分省、校、院三级基地层级,有规划、有目标、有重点、有层次地开展基地的申报、建设、管理和评估,突出体现和发挥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要充分调动学校导师和研究生参与基地实践的积极性,加强基地建设与学校人才培养的契合度,鼓励校内导师将课题带到基地去完成,允许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写作和答辩在基地完成;三是应在《办法》中明确高校的责任和义务,将基地的建设和规划纳入学校财政规划中来,促使学校加大对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四是建立奖惩分明的准出准入机制,经省教育厅评估后,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创新基地应予以适当奖励,对于成效不明显且多年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创新基地予以摘牌。

余伟良对此次牵头修订《办法》的湖南农业大学表示了感谢,这份修订稿体现出学校对我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他说,会上大家提出的建议和想法很好,使他从中了解到高校对我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管理思路和未来设想。他认为,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对提升高校产学研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通过此次完善湖南省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各高校应主动挑起基地建设和管理的重担,应树立起“高校是基地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主动加强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大经费投入,为产学研三方合作扫清困难和障碍,铺平道路。他提出,基地的建设应形成“省—校—学院”三级联动机制,把基地的建设范围由省、学校延伸到各个学院,把基地建设的根扎得更深些,面撒得更广些,充分发挥基地对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的引导作用和服务作用,使实践基地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与提升服务能力相结合。(文\刘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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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讨会在湖南农业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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