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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督学责任区建设成效明显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10-21 00:00 【字体:

怀化市督学责任区建设成效明显

 

    怀化市从201010月开始实施督学责任区建设,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怀化市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的通知》等文件,于201012月、20145月两次召开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推进会,多次开展专项督查,扎实推进省、市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1.制度框架。13个县市区组建了以分管教育的政府领导或教育局长为组长的督学责任区工作领导小组,多数县市区以县委办或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文件。目前全市共建有67个县级督学责任区,对580所中小学校实行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多数县市区制定了督学责任区工作职责、督学责任区考核、学校督导室工作职责、督学培训与管理、督学活动备案与月报告、督导结果运用等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督学工作制度框架。

2.机制建设。溆浦、芷江、新晃、靖州等县以编办文件明确了督学责任区机构、职责、编制等问题,所需人员编制从教育系统内部调剂。溆浦、芷江、会同等县督学责任区办公室刻有专用公章。全市自2010年开始在中心小学以上中小学校建立督导室,形成了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三级督学工作体系。

3.条件保障。每个督学责任区都建立了专门办公室,其中19个督学责任区办公地点设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院内,48个责任区办公地点设在当地相对集中的学校。责任区办公室均配备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用品,统一制作了相关宣传牌匾。多数县市区将督学责任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或者预算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决。13个县市区2014年财政预算督学责任区经费206.5万元。

4.督学队伍。各县市区采取择优选聘或公开招考的方式配齐了专职责任督学,13个县市区现有专职责任督学148人,兼职责任督学213人。各学校均配备了1-3名督导员,溆浦县每所学校配备了副校级督学。各地灵活采取参观考察、集中培训、发放资料自学、讨论会等形式提升督学业务能力。多措施落实福利待遇,芷江县明确督学责任区主任、副主任为股级,享受校长绩效工资待遇,并规定新任校长主要从责任督学中产生;新晃县规定新任校长必须有责任督学经历;鹤城区按1500/月落实专职责任督学工作津贴;靖州县分别给专、兼职责任督学每月补助500元、300元。

5.工作运行。各地结合实际制订相关文件,明确了责任区、责任督学和学校督导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责任督学管理与考核、督学活动内容和程序等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督导活动程序逐步规范,基本上形成了督前备案、督中指导、督后反馈、整改落实等程序。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印制了《责任督学证》,要求责任督学实行配证上岗,进校亮证督查。重视督导结果运用,采取工作月报、督查简报、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等形式将督导中收集的情况反馈给相关学校,报告给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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