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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教育科研引领 促进教育强省建设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10-17 00:00 【字体:

强化教育科研引领 促进教育强省建设

——姜正国就《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决定》答《湖南教育科研报》记者问

10月15日,本报记者李立生就省教育厅出台《决定》采访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科院院长姜正国教授。

记者:姜院长,您好,首先能否请您谈谈《决定》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姜正国:好的。《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决定》的出台,是我省教育科研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决定》对提升教育科研工作地位、明确教育科研工作任务、创新教育科研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统筹、强化教育科研工作领导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出台这个《决定》,主要是基于如下背景。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兴科研”,教育科研作为最主要最重要的教育智库,对引领教育思想、创新教育理论、服务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实践,其作用和地位都是不言而喻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科学描绘了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蓝图、新目标,为未来十年我国教育改革指明了新方向、明确了新路径,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会议首次提出要通过教育治理体系改革和教育治理能力的提高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来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通过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来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当前,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教育思想理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教育科研先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迫切需要教育科研强力支撑;教育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高,迫切需要教育科研持续推动。教育综合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一些问题既有教育体制性制度性因素制约,又受到教育外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深刻影响,迫切需要教育科研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在这个背景下,省教育厅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需要,适时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决定》,可谓高瞻远瞩,极具战略性和前瞻性。

二是加快教育强省建设的需要。自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教育强省战略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可谓成就辉煌,发展水平跻身全国前列。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省教育发展也面临诸多新挑战、新问题和新困难。如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仍然比较薄弱,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科与专业结构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仍然相对突出,教育投入的巨大需求与政府公共财力不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仍十分突出,等等。这些都迫切需要教育科研立足省情、民情、教情,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主题主线,大力加强宏观政策和战略研究,深入探索教育规律,以教育创新努力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教育科学研究是认识教育规律的重要工具,是繁荣教育理论的重要基础,是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在制定《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中就率先在全国明确将教育科研作为建设教育强省的五大保障措施之一。既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湖南教育人对教育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如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省教育厅又进一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决定》,将教育科研摆在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战略地位,必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是推进教育科研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长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省教科院积极践行“立德、立业、立言”院训,组织和带领全省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智囊团、思想库、参谋部作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有影响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使我省科研水平跻身全国前列,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成立了全国第二家省级教育科研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先后起草或参与起草了《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职业教育法》、《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等一系列重大文件;基础教育教学竞赛指导,在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奥赛中,获奖总数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数长期稳居全国前列;等等。在2013年全国教育科研大会上,袁贵仁部长指出,随着我国教育事业进入“由大到强、内涵发展”的关键期,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各种新老问题,教育科研的作用愈加凸显,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和鲜明的时代特点,集中体现为“四最”,即“教育科研最重要,教育科研最困难,教育科研最急迫,教育科研最复杂”,这个论断很准确很贴切,科学把握了当前我国教育科研工作的现状与实际,深刻阐明了教育科研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出台文件,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基于此,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动教育科研事业科学发展,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个全面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决定。

记者:《决定》的起草出台历时10个月,九易其稿,很不容易,能否请您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起草过程。

姜正国:是的,《决定》从起草到出台,经过调研、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九易其稿,历时10个月,确实很不容易。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教育科研工作。近年来,时任省委副书记梅克保。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郭开朗和副省长李友志先后率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时任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厅长王柯敏先后率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来我院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特别是李友志副省长和王柯敏厅长对全面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提出了明确指示,要求以教育厅名义出台一个文件,全面加强教育科研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统筹和指导。

二是周密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领导指示精神,我院从今年元月就着手开始《决定》的起草工作。我们召开了院党政联席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我牵头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起草班子,党委书记田刚同志亲自主持起草小组工作,研究确定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并进行了具体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抽调相关所室专门人员组成起草班子,开展《决定》的起草工作。

三是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和院里的统一部署,起草小组和相关所室分别赴全省开展调研活动,我院还组织全省各市州教科院所长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从而形成大量的调研材料。调研结束后,起草班子集中进行了《决定》的起草。起草组结合教育强省建设的需要和我省教育科研实际,进行了反复讨论研究和修改,形成了文件初稿。

四是反复征求意见。《决定》初稿形成后,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包括各级教育科研院所负责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中小学校长、教师及科研管理人员等。在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在院内各所室和部分市州和学校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送审稿。送审稿送省教育厅各处室征求意见和会签,先后两次修改后经王柯敏厅长签发以省教育厅名义正式颁布实施。

记者:请您谈谈这个《决定》和过去及外省同类文件相比,有何亮点?

姜正国:好的。《决定》的起草和出台,可谓求真务实,广纳民智,广聚民意,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过去和外省同类文件相比,我们的这个文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举措和新突破,归纳起来,我认为有如下十大亮点。

1. 文件力度大。省教育厅以决定的名义下发全面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文件,在全国是第一个,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其他省市都是以意见或通知的形式下发。从行政效力角度看,决定比意见和通知,更具有权威性、执行力和约束性。同时,文件不仅对教育科研系统和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做出了规定,而且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机构人员、督导评估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我省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视。

2. 结构体系完备。《决定》全文近4100字,分五大部分20条。从教育科研的地位作用、教育科研的定位和任务、教育科研的运行机制、教育科研的管理和统筹、教育科研的保障和领导五个方面,对教育科研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谋划,与外省和以前的相关文件相比,我们这个文件可以说体系完备,内容丰富,措施有力,涵盖了教育科研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省教育科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3. 突出了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决定》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教育科研工作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提出教育科研是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实现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前提,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破解教育发展和学校办学中的瓶颈与难题,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者的重要责任。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省里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教育科研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极大地推动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

4. 明确了教育科研工作定位。《决定》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研究重点。强调注重思想引领,突出行动跟进,讲求方法创新,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出思想、出标准(方案)、出方法,全面提升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这些定位,为教育科研工作指明了方向。

5. 完善了教育科研机构职责。《决定》首次提出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要主动适应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突出公益性,履行好研究、指导、服务、管理的职能。其中管理职能是首次提出,将有利于加强全省教育科研的统筹和资源的整合,改变长期以来全省教育科研管理和力量失之于散、失之于弱、失之于松的问题。明确了市州和县市区的教育科研机构在接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同时,接受上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业务指导,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科研机构和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要建立必要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或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健全学校教科室的设置,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原则上每个学科至少配备1名专职研究人员等。

6. 提升了教育科研课题和成果奖励层次。《决定》首次以文件形式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明确为省级课题,首次将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作为省级教学成果奖的一类,单独组织评审,其获奖成果与省级教学成果奖一视同仁。真正落实了教学、科研同等重要的要求,极大地提升了教育科研课题和成果的层次和档次,将改变长期以来,在个别学校实际工作中教育科研课题和成果“低人一等”的历史,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提升教育科研工作的地位和水平。

7. 建立了教育科研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决定》首次明确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教育科研工作列入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科研绩效和成果推广进行专项督导。明确建立市州和县市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工作的考核制度,考核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规定了评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把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达到基本要求作为评定的基本资格。评定特级教师,也要参考参评对象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情况。这些举措将教育科研作为硬杠杠写进文件,极大地增强了全省教育科研的统筹和管理力度。

8. 拓展了教育科研工作内涵。《决定》首次将加强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提升教育科研信息化应用水平、广泛开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和积极开展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纳入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些都是我们教育科研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提出的新举措。如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方面,通过3年时间评选了100个研究基地学校,包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中小学,实践证明效果很好。信息化方面,我们的职教新干线在全国影响很大,高教的信息化和基教的网上教研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方面,我们将教育类协会、学会的教育科研科普活动纳入到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规划中来,充分发挥其学术性社会群众组织的作用。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方面,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机构,配备了专门的人员,划拨了专门的经费开展这项工作,目前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9. 突出了高等院校的作用。《决定》将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教育科研优势单列一条,提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职学院要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引导本校教育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及教师,在为学校服务,提升学校研究、教学水平的同时,积极开展宏观教育层面和各类教育领域有关基础理论、学科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高等院校教育科研资源的统筹整合,建立由省教科院牵头的高等院校教育科学研究协作组织和跨校合作机制,开展学术交流和重大课题攻关。要改变以往教育科研只注重市州、县市区和中小学的做法,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和智力优势,鼓励他们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多出精品力作,在国家层面为我省教育科研创影响树品牌。

10. 强化了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决定》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要把教育科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市州和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州和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经费方面,明确要完善财政教育科研经费投入机制,保证教育科研经费逐步增加。各级教育经费中要安排教育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各高等院校要有一定经费用于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方面,严格市州和县市区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人员准入资格与制度,规范人员选聘管理办法,禁止占用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的编制安置其他人员。教育科研人员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国培”和“省培”计划,鼓励学校教师参加教育科研培训并计算学分。这些举措为教育科研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解决了教育科研事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记者:文件已经正式颁布实施,接下来就是如何贯彻落实,最后想请问姜院长有何思考。

姜正国:《决定》的颁布,是我省教育科研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教育科研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全省教育科研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里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和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习宣传《决定》的强大声势,营造重视、关心、参与和支持教育科研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蓝图已经绘就,要把战略构想变成美好现实、把各项部署变成实际行动,关键在于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狠抓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力量科学制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如机构建设的相关标准、考核评价的实施细节等。衔接有关部门,把《决定》的要求纳入他们相关工作,如教育科研课题和成果奖励等级在职称评审中的认定等,把《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把《决定》的精神和要求谋划进即将起草的《湖南省教育科研“十三五”规划》。各地区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以《决定》为依据,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调整发展规划和改革思路,转变机构职能和管理方式,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决定》的贯彻落实,推动教育科研工作发展。

三是要抓好《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目前已进入四季度,岁末年终很快来临,各地各单位要在工作总结时将《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教科院。今年我们将《决定》要求和年初工作部署,组织对市州教育科研机构进行工作考核,将评选年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进行通报。同时,还将配合省教育厅和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都将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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