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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2014年七、八月份督学责任区工作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09-16 00:00 【字体:

七、八月份督学责任区除了完成常规工作外,还开展了以下三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了暑假“禁补”督查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严禁中小学校暑假补课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420号)、常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校暑假禁补工作的通知》(常政教督通〔20149号)等相关精神,假期中,县教育督导室多次组织专、兼职督学和全县责任督学采取随访督导、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了“禁补”督查,重点督查了中小学校暑假是否违规集体补课;公办学校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以及擅自在校外办学或者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是否出租、出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办班补课;是否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每到一校,责任督学既宣传政策,同时对相关情况作了详细记载。

二、继续督导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要求,全县6个督导组继续深入各校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督促学校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二是指导并参与片区内学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三是对片区内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小结。

三、完成了暑期责任督学培训

为扎实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进一步提高责任督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效推进“管、办、评”分离,828日—29日,汉寿县教育督导室举办了暑期责任督学培训。

培训会学习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督学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介绍了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管、办、评”分离正式在党中央的决定中提出的背景、教育领域的“管、办、评”的含义,说明了汉寿在落实中央“管、办、评”分离方面的思路和举措。

为强化工作纪律,塑造良好的督学形象,培训会组织全体责任督学重温了《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试行)》,解读了《汉寿县责任督学年度工作考核方案》、《汉寿县教育督导站年度工作考核方案》。

会后,督学们纷纷表示将从四个方面提升素养:一是坚持学习,养成习惯;二是强化律已,成为常态;三是随记、反思,形成模式;四是努力作为,当作信念。

 

 

督导站工作

七、八月,各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汇总如下:

 

第一督学责任区

第二督学责任区

第三督学责任区

第四督学 责任区

第五督学 责任区

第六督学 责任区

随访学校(所)

42

27

28

16

24

11

推门听课(次)

 

 

 

 

 

 

评课活动(次)

 

 

 

 

 

 

检查教师教案(本)

 

 

 

 

 

 

检查学生作业(本)

 

 

 

 

 

 

列席学校会议(次)

6

2

2

4

6

 

召开师生、家长座谈会(次)

 

 

 

 

 

 

走访教师、学生(次)

16

40

 

20

16

 

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起)

 

 

1

 

1

 

新闻稿件

上报

 

1

1

2

 

 

采稿

县采   

省采  

县采1

省采  

县采 1

省采  

县采2

省采  

县采 

省采  

县采篇

省采  

经验论文

上报

 

 

 

1

1

 

采稿

县采 

省采 

县采 

省采 

县采  

省采  

县采 1

省采 

县采 1

省采 

县采 

省采 

上交督导研究报告(次)

 

 

 

 

 

 

召开督学情况交流会(次)

1

1

2

2

2

2

上交督评工作报告(次)

1

1

1

 

1

1

 

 

                     汉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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