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8月份督学责任区工作总结
一、积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建设进度”自查工作。根据州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建设进度督查的通知》要求,市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吉首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建设进度督查工作方案”,由督导室牵头,会同基教、基建、计财、勤管、电教等相关股室,于8月12日至8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整改情况自查,要求相关股室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专人专抓,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事项。
二、全程监督教师招聘工作。为确保2014年吉首市教师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督导室全程跟踪,并于8月12日派3位干部到面试点参加新进教师招聘面试督查工作,保证了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稳步推进督学责任区示范县市建设。根据省教育督导室《关于公布2014年省级督学责任区建设示范点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4〕11号)精神,我市已纳入2014年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单位,我市按照《吉首市督学责任区示范县市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目前,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站点选址等已基本完成。8月21日,市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就示范县督学责任区工作站建设,下到城区一中、二中、市民中、八小等几所学校实地查看。
四、进行校车安全工作督查。8月27日至29日,吉首市教育督导室与相关单位组成“吉首市小车安全专项督查组”,对校车管理机构、制度建设、校车状况、驾驶员情况、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 吉首市教育督导室 石远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