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双峰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督查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2013]10号)及国教督办[2014]6号文件、湘政教督通[2014]17号文件的要求,县教育局在5月份组织责任督学对全县16个乡镇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督查工作,按照通知中 有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的14项内容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建立督查台帐。6月份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出台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学校要根据整改要求和本校存在的问题利用暑假进行整改。暑假期间督导室协同相关股室对各学校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7月23—25日陪同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督导室领导到各学校检查整改情况;各学校在8月20日前将本次整改情况再次汇总上报县督导室。8月28日陪同省、市督查组到学校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16个乡镇共有初级中学4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乡镇小学16所,村小188所,小学教学点47个。共有教职工5234人,小学在校生47632人,初中在校生30122人。
二、督查整改情况
(一)D级危房面积
全县已消除D级危房,但由于基础较差,还有部分C级危房和80年代建造的房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资金缺口大。
(二)学生课桌椅配备情况
全县所有学校都能保证每位学生一套课桌椅。但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学校的课桌椅都是90年代的,比较破旧。同时所有的凳子都是四方凳,没有靠背,这既不符合上面的要求,也不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需加大投入进行添置和维修。
(三)寄宿学生床位情况
寄宿生床位能保证一人一床。但个别床铺比较破旧,需维修或更换。
(四)安全饮用水
全县没有安全饮用水的52所学校根据安全工作要求,有的引进自来水,自备水的学校严格按要求做到每半年水质送检一次;定期对水井、水塔进行清洗消毒;自备水井远离污染源,并上盖加锁;学校坚持为学生提供开水服务,确保饮用水安全。
(五)食堂满足师生就餐要求情况
各学校食堂条件基本能满足师生就餐需要。但部分学校(特别是村小)食堂基本设施较差,没有办理好相关证件,安全方面存在隐患。县教育局正在对全县学校食堂需要新建或改造情况进行摸底,拟投入资金5000余万,同时出台了《双峰县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学校要健全手续,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六)厕所蹲位满足师生需要情况
根据中学每20人一个蹲位、小学每16人一个蹲位计算,全县共有44所学校厕所蹲位不足。通过整改,有31所学校按照要求增加了厕所蹲位。有3所学校因学生人数减少达到要求,有6所学校正在增加厕所蹲位,有4所学校计划通过项目建设,增加厕所蹲位。
(七)门窗完好情况
学校门窗完好率未达到100%的学校全县有20所,现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八)取暖设施情况
我县属于中部地区,冬天气温大多数在0摄氏度以上,学校教室可以不配置取暖设施。学校教师办公室配备了电烤炉、煤火炉等取暖设施。
(九)学生上下学突出安全隐患情况
各学校针对学生上下学突出安全隐患在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工作要求,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同时要加强同交通部门联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的交通标识和减速带,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十)规定营养餐情况
我县原不属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而我省营养餐只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试点。所以我县暂没有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但今年我县已纳入武陵山片区区域,同时我县是农业大县,经济比较差,恳请上级比照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标准,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十一)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享受生活补助率情况
我县原不属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以乡村教师暂没有享受生活补助。但今年我县已纳入武陵山片区区域,同时我县是农业大县,经济比较差,恳请上级比照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标准,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十二)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备情况
全县共有208所学校没有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而这次上报已配备的96所学校中也有相当一部份设备过时或者不能使用。全县的基本情况是:所有初中和中心小学都达到了“校校通”,而村小绝大部分都没有配备;全县学校都不具备“班班通”“人人通”,只有近两年义务教育初中学校装备的140个班级的多媒体设备。针对这种情况,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做出了《关于推进双峰县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的规划》,计划在两到三年内,初步实现教育信息数字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学校管理信息化。计划共需资金7000余万元,资金缺口比较大。
(十三)规定公用经费接受率情况
我县财政、教育部门按季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即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3]139号)文件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小学生每生每年560元,初中每生每年760元的标准,通过财政专户,全额拨足学生公用经费,其中少于100人的农村学校按100人标准拨付了公用经费。
(十四)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情况
我县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所有中小学按要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但由于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教师结构、学科配置不很均衡、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比较少等原因,课程实施情况有时不很到位,需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招聘和补充。
双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