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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督学责任区3月工作小结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4-08-11 00:00 【字体:

娄底市督学责任区3月工作小结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三月份我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学工作督查

3月份,市督导室联合基教、纪检等部门对全市各县市区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的重点是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准备及师生到位情况、化解“大班额”落实情况、教学用书及教学设备使用情况、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学校安全工作等方面。从督查的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在收费上,学校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和教育收费承诺制,已经进行收费公示,公布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学校收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做好一人一票,全部为电脑打印票据,学校无违规收费行为。二是在开学准备及师生报到情况上,绝大部分教师按时上班,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加强了防流控辍工作措施,学校学生到位情况良好,流失率、辍学率较低。三是在教学用书及教学设备使用情况上,各校提前与新华书店联系,安排后勤人员拖运、分发教材,保证了及时开学和上课。教学用书目前已基本发放到位,只有个别科目新华书店尚未到货,正在催收。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已发放到位,学生循环用书保管良好,正常循环。学校无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或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和其它学生用书现象;出版发行部门无擅自更换教科书版本、增加册数、扩大使用年级、强行搭配配套教辅、光盘、磁带等现象。四是教育教学管理情况上,新学期伊始,学校制定了科学的、符合校情的工作计划,学校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党支部、少先队各职能部门也在第一周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全体教师在认真钻研教材、新课标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期教学计划和所任其他工作的相关工作计划。各类计划已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形成了定稿,本学期将紧紧围绕计划开展工作,注重过程落实,确保计划的可操作性,为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更有益的成绩而起到领航作用。按照部颁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学校教师分工到位,总课表、作息时间表、班级课表、科任教师课表已制定齐全。教师已按课表正常上课,并进行作业批改、后进生辅导,认真开展集体备课、集体研讨等活动。升旗仪式、课间操、眼保健操已正常开展,活动课也已按课表上课。全体教师正按自己拟定的教学计划强化过程落实。五是在安全工作上,开学前,学校后勤人员对学校房舍、围墙、用电线路等校园设施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排查和维修,对办公设备、教学设备或维修、或添置、或整理,一切准备就绪,保证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落实了安全卫生周检、月检查制度,并形成较完备的安全卫生检查记录。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也发现一些问题。在收费上,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个别学校开学工作准备不足,比较忙乱;有的学校教师辅导资料没有按时到位;个别工作计划敷衍了事;个别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办重点班的现象;学校安全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召开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3月25日,全市教育工作和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在娄底宾馆湘汇楼召开。会上,市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封旺洲作了《理清思路 扎实工作  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从六个方面简单回顾了2013年的工作: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专项督查及省、市示范性幼儿园督导评估;启动了第二轮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开展了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圆满完成了第二届市督学换届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禁补令”,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了教育督导论文评选。特别指出了当前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二是督导人员配备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足;三是督导力度不够;四是督导结果运用不够。对2014年工作作了部署安排:一是迎接第三轮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考核;二是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三是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及挂牌督学工作;抓好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督导评估;四是成立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会上,封主任进一步强调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教育督导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抓好教育督导工作,就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县两级的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领会党中央深化教育改革的精神,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跟上改革步伐,落实改革措施,摆正教育督导的位子,配备好教育督导人员,给足督导工作经费,保障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条件,把“强化教育督导”列入当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扎实做好迎评工作。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尤其是义务教育均衡配置资源难度大、任务繁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尽快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分解职责任务,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注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达到督导评估要求。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迎评工作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置。专项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强化督导业务。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依法全方位开展督导业务活动,实行专项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对教育重大突发事件、学校管理、经费运行状况、学校安全、新课程改革、教辅资料发行、质量评价、师德师风、社会公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项督导;对个别案例、规范办学行为、教学评价等开展随访督导,专项督导由督导室牵头,随访督导以挂牌督学为主。每项活动都要及时形成督导意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教育督导部门要以联席会议形式,将督导中发现的典型经验与突出问题,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重大事项立即报告政府和上级督导部门。对开展的工作,要加强工作信息上报。

娄底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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