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届省督学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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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4〕68号
关于推荐第八届省督学人选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切实做好第八届省督学推荐工作,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学队伍,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在服务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参照《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我省实际,并报请有关领导同意,现就推荐第八届省督学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督学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10年从事教育管理或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或具有中学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遵章守纪,品德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没有在业务范围涉及学校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兼)职;
7.热心教育督导工作,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督学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周岁。
二、省督学推荐人选的类别
第八届省督学推荐人选分为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等类别,覆盖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原则上每个市州的推荐人选应挑选各级各类教育领域的顶级专家,并做到涵盖以上各个类别。各市州第八届省督学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省督学推荐人选的范围
1.省直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
2.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3.在任或离任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的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4.市、县两级教研、电教、仪器装备、财务、基建管理等方面的业务骨干;
5.在任或离任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负责人和业务能力特别强的中层管理负责人;
四、省督学的遴选与聘任
(一)遴选
1.省督学推荐人选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推选和市州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省教育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在任或离任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推选。
2.市州推荐工作由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推荐人选的确定须与其单位协商一致,并经征得本人同意,由被推荐对象本人填报《省督学申请表》(见附件2);
3.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按要求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省督学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于4月10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4.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于4月对市州推荐对象举行督学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等。
(二)聘任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省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和聘任条件对通过督学资格认证的省督学推荐人选进行审查,依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提名,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分别确定省首席督学、省高级督学和省助理督学的拟聘人选。
2.拟聘人员名单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湖南教育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第八届省督学聘任证书。
附件:1.第八届省督学市州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督学申请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3月14日
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第八届省督学市州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州 | 总名额 | 行政管理 | 经费保障 | 师资队伍 | 设施设备 | 教育教学 |
长沙市 | 12 | 2 | 2 | 2 | 2 | 4 |
株洲市 | 10 | 2 | 2 | 2 | 2 | 2 |
湘潭市 | 6 | 1 | 2 | 1 | 1 | 1 |
衡阳市 | 8 | 1 | 2 | 2 | 1 | 2 |
邵阳市 | 8 | 1 | 2 | 2 | 1 | 2 |
岳阳市 | 8 | 1 | 2 | 2 | 1 | 2 |
常德市 | 8 | 1 | 2 | 2 | 1 | 2 |
益阳市 | 7 | 1 | 2 | 1 | 1 | 2 |
郴州市 | 8 | 1 | 2 | 2 | 1 | 2 |
张家界市 | 6 | 1 | 2 | 1 | 1 | 1 |
娄底市 | 6 | 1 | 2 | 1 | 1 | 1 |
怀化市 | 8 | 1 | 2 | 2 | 1 | 2 |
永州市 | 8 | 1 | 2 | 2 | 1 | 2 |
湘西州 | 8 | 1 | 2 | 2 | 1 | 2 |
*各市州推荐人选应尽量覆盖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其中推荐的教育教学类督学人选曾经或目前任教学科原则上不得重复。
附件2
省督学申请表
申 请 人
申请人所单位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填 表 说 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二、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行政职务或专业职务”按申请人目前情况填写。
四、工作简历中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教育研究工作的时间、任职时间请详细填写。
五、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兼)职情况按申请人目前情况如实填写,没有则填无。
六、对申请省督学的认识请按以下方面填写:
1、对督导工作的理解;
2、对担任省督学的设想;
3、履行省督学职务的保证;
4、本人是否志愿从事省督学工作。
七、推荐单位意见请写明:
申请者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是否符合省督学任职条件;推荐单位能否保证被推荐人被聘为省督学后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八、本表报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后报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邮政编码:410016
电话:(0731)82204311/82207751
传真:(0731)82207751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党派 |
| 一寸 近期 免冠 照片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学历 |
|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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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 外语语种 |
| 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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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行政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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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在职或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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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教育管理或教学、研究工作年限 | 年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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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兼)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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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熟悉以下哪种教育业务知识 | |||||||||||||||||||||
行政管理 | 经费保障 | 设施设备 | 队伍建设 | 教育教学 | 文字综合 | 其 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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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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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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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单位) (住宅) (手机) | ||||||||||||||||||||
身份证号 |
| 是否为上届省督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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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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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主 持或参与的重大教育改革工作、教育科研项目情况 | 工作(项目)名称 | 主持、参与情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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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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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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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 取得重大教育课题研究成果 | 成 果 名 称 | 发表刊物或出版单位 | 发表或出版时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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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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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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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申 请 省 督 学 的 认 识 ∧ 300 ∣ 500 字 ∨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或省直单位推荐意见 | 拟推荐类别划“√” | 省首席督学( ) | 省高级督学( ) | 省助理督学( ) |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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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审查结 果 | 委员会人数 |
| 实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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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票 |
| 反对票 |
| 弃权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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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聘为划“√” | 省首席督学( ) | 省高级督学( ) | 省助理督学( ) | |||||
审查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审定结果 |
省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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