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责任区督学迅速处置电话举报
蓝山责任区督学迅速处置电话举报
2014年2月21日上午,蓝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接到两起电话举报:一是反映城区某中学有个别班主任向学生收取违纪押金;二是反映该中学有个别班主任在学生、家长不完全自愿情况下,代管学生日常零花钱。接到举报的当天下午,被举报学校所处的蓝山县第一督学责任区4位督学,在学校校长及党支部书记的陪同下,到教室找老师、学生座谈,调查了解,查明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督查人员及学校领导当即对当事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当事老师表明:马上退款,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纪观念,依法从教、廉洁从教。学校当场决定,2月24日将再次召开全校班主任会议,重学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并与班主任教师签订工作责任状,要求教师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事后,蓝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向举报人员通报了督查情况及处理办法,举报人员对督查及处理情况表示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