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全面推行督学责任区挂牌公示制度
2010年以来,我州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8县市教育局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各县市教育督导室按照学校地域分布,将全州334所中小学(含民办)分成了45个督学责任区,配备了196名责任区督学,还对各学校所属的督学责任区、督学的主要内容、责任督学及其联系电话制作成公示牌,常年悬挂在学校大门显要位置,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各县市教育督导室对督学有变动的责任区公示牌随时进行更换。此举促进了教育督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出现的问题,促使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内涵发展。
(湘西州教育督导室 朱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