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2013年督学责任区工作总结
自2010年启动督学责任区建设以来,由于各种原因,此项工作一直没有推开,直到2012年下半年汉寿县被常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点名成为市级示范区,同时,我们县教育局局长亲赴醴陵、桂阳参观学习之后,这项工作在2013年才真正走上舞台。回顾这一年,在省、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秉承“边干边学,边学边推,边推边试,边试边求”的原则,建设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县的工作小有成效。
一、多方运作,将督学责任区建设纳入到县委、县政府工作日程。
虽然2012年我县就被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为常德市督学责任区示范点,2013年又被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为省级督学责任区建设示范县,但这只是在系统内的一种认可,推动这项工作必须要有全系统的共识,社会的理解,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为此,县教育局的领导多方汇报,利用各种契机,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宣传教育督导的新形势,新政策,最终我们县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汉寿县建设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县直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汉寿县建设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领导小组,从此督学责任区建设在汉寿不仅仅是教育的事,更是政府的事。
二、试点先行,为督学责任区建设在全县推开累积工作经验。
在督学责任区的建设上,由于我们起步较晚,很多事务都不熟悉,但为了全面推动此项工作,较好地完成省、市两级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任务,我们首先在两个督学责任区建站试点运行,要求两个站的督学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反思,以此积累工作经验,与此同时,我们边干边学,除了派员到先进县市实地观摩外,还派出2013年建站的所有督学和相关试点示范校的校长参加全省培训,从而为下半年全面建站打基础,
三、从严把关,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力求高起点。
2013年,我们按《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并以县政府的名义聘任了23名专职督学,同时将部分名优校长,教研部门的专家以及过去从事过教育督导的32名同志聘为兼职督学,目前,我县教育督导队伍在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上都达到了标准,一改过去督导部门是“养老室”,“签到处”的状况。今年下半年全面建站后,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一年过去后,我们还将结合工作实践,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使之更加贴近社会、贴近学校、贴近实际。
四、保障待遇,为督学责任区建设注入基本活力。
2013年,我们在全县建有六个教育督导站,每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资料员一名,教育局从局机关的其他事业费中挤出近27万元,对其进行装备。一是对六个站点统一规划(每个站设三间办公室,一个点评室),统一布置(站牌、公示牌、职责由教育局统一制作),统一建设(各个站点的前期建设由教育局统一安排);二是每个站点按3万元/年列出专项经费;三是每个专职督学按200元/月发放岗位津贴;四是每个站统一配置办公桌椅,打印机,办公电脑。正是由于有了一个较好的工作平台,我们县六个督学责任区的工作都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了起色,各位督学也在入列不久就进入了工作状态,完成了角色的转换。
除了完成站点的相关建设外,教育督导系列的评先被单列,2013年我们23人的专职督导队伍按政策列2个指标参与全县评先;进入年末,再次传来好消息,2014年,县政府财政预算除了历年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不变外,另增设了督学责任区专项经费。
五、创新方式,让教育督导在督学责任区建设实践中展现生命力。
2013年我县六个责任区的责任督学在《教育督导条例》和省、市教育督导室的统一部署下,全面展开了各项常规工作,同时学习、借鉴先进县、市的经验,在各项教育督导工作中结合县情、片情、校情分别进行了各种尝试探索。首先,我们将综合督导结合局党委对学校班子运行巡视一并进行的要求,提出了督导巡视的模式,每次督导巡视工作时间五天,现在已初步规划用五年时间对全县各类学校开展此项督导。其次,对专项督导、随访督导,我们也拿出了初步的工作规程,操作规程也在酝酿中。第三,在学校发展、校长领导力评价等方面,我们也构建了初步的评价体系。第四,在县级督学责任区示范校我们也尝试了督导工作与学校工作的结合,力推学校特色创建,如我县南岳路实验学校自主管理文化的创建就有了一定的做法和经验。
虽然我们在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中起步晚,建站迟,但我们坚持在推行工作中试验,在试验中求得规律,目前督学责任区的各项工作都在有声有色的进行。(汉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