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实施督学责任区挂牌制度
2014年元月6日,桃源县“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在我县6个区所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悬挂,这是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为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而采取的一项举措,旨在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督学责任区公示牌”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制作,向社会统一公布责任区督学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主要职责,以方便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咨询、投诉和监督。
桃源县按地理位置和学校数量,把全县132所学校和幼儿园划分为6个督学责任区,聘任18名专兼职督学,每个责任区配备督学3名。责任区督学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督促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常规管理进行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师生及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桃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