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坚持县级示范园评估 推动县域幼儿教育事业发展
为推动县域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2011年3月,宁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长沙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细则》的相关要求标准,结合宁乡县幼儿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乡县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是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已审批办证的幼儿园,在自主申报、创建的基础上进行“县级示范幼儿园”的评估认定。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申报创建的幼儿园,进行“二轮视导一次评估”。第一次视导每年4月份,根据评估方案,结合申报园的实际情况,进行创建“定调”,淘汰基本条件不具备的幼儿园,确定条件基本具备的幼儿园进入下一轮视导,同时提出创建中要整改的问题和建议;第二次视导是每年10份,主要督查整改问题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整改情况淘汰整改工作将不能到位的幼儿园,把整改工作能到位的幼儿园作为评估对象进入评估阶段。每年12月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对在第二轮视导中已确定的对象进行“县级示范幼儿园”评估认定。
2011年至2013年,宁乡县有37所公民办幼儿园申报创建县级示范幼儿园,三年中有13所幼儿园被评定为“县级示范幼儿园”,通过示范创建于示范带动,有效地促进了县域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文/彭惠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