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召开2014年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教师专项计划推进工作会议
会场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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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讲话。
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处长李武宁讲话。
2月25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等5部门联合召开了2014年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下同)教师专项计划推进工作会议。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处长李武宁、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郭娟、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学群、省扶贫办副巡视员殷池应等领导出席了会议,14个市州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曾四清主持,葛建中、李武宁、郭娟作了讲话,各市州教育局参会领导汇报了本地“三区”教师专项计划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李武宁宣读了《关于成立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教师专项计划厅际协调小组的通知》(湘教通〔2014〕48号),要求各市州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加强领导,全力做好年度“三区”教师专项计划各项工作。
葛建中作了主题发言,提出了3点意见。
一是深刻认识实施“三区”教师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葛建中指出,要认识到实施“三区”教师专项计划是党中央制定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是破解我省“三区”师资队伍建设难题的迫切需要,必将为推进我省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宝贵机遇。各地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按中央和省里要求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三区”教师专项计划各项重点工作。葛建中强调,要理清思路,准确把握工作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整体规划、合理安排,对口支持、相对稳定,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实施“三区”教师专项计划。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打折扣全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严把标准精心选派支教教师,切实提高受援地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要科学统筹,妥善处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解决好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阶段支教教师选派问题、支教工作与其他工作关系问题以及支教工作周期与教学周期不同步等问题。要加强保障,切实解决支教教师后顾之忧,及时足额发放支教津补贴,做好支教教师生活保障和管理,落实支教教师相关政策。
三是进一步完善“三区”教师专项计划工作机制。葛建中指出,市州、“三区”县处于推进“三区”支教工作的一线,迎接挑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完善机制、大胆创新。在推进2014年“三区”支教工作过程中,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支教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支教教师管理、考核与激励机制以及市州、县“三区”教师专项计划监督考评机制。对机制建设以及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中央和省里文件精神与对口支援地区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办法予以解决。鼓励各地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
葛建中要求,与会同志回去后,要抓紧向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本次会议精神,抓紧与本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抓紧对“三区”支教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三区”教师专项计划各项工作。
郭娟针对市州教育局普遍比较关心的“三区”教师专项计划配套经费预算、经费下达时间和方式等问题作了工作发言,要求各市州财政局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三区”教师专项计划经费保障各项工作。
2013年12月,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精神和我省实际,省教育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等5部门出台了《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湘教通〔2013〕559号),提出从2014年开始,以市州为基本单位,在全省范围内每年组织1400名左右(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000名左右)优秀教师到我省48个“三区”县支教一年;同时,每年为“三区”培训不少于200名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
目前,各地普遍已启动了年度“三区”支教教师选派工作,其中,株洲、湘西自治州相关工作进展较快,春季学期第一批支教教师已经派出到对口受援地学校。对各市州反应的问题,省教育厅也将进一步与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协商,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确保年度“三区”教师专项计划各项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图/文 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