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
据初步统计,全省身患重大疾病、花费10万元以上的教师有1.5万名。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委常委第二次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促进教育和谐发展。经省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活动。具体如下:
一、 救助对象:
因患重大疾病花费在10万元以上、负债在5万元以上和
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本省特困教师。
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救助,五年时间救助约1.5万人,省本级救助约3000人。
二、救助标准: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省教育基金会实行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1万元。
三、申请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教育基金会要严格按照《湖
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申报、审核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市州教育基金会要分别集中开展“爱烛行动”发放救助金,省教育基金会正、副理事长分组参加。
3、积极宣传报道。各市州、县区教育基金会和教育局要大力宣传、报道,及时将救助活动资料及相片、视频整理成光盘,编写简报。大力宣传,推出贫困、先进教师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