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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校车公司化营运成功试点,下半年覆盖全县80%的学校(园)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3-04-12 00:00 【字体:

 

2013年春季开学,湖南省国财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投入了30辆符合国家标准且印有“校车”醒目标志的桔黄色校车,每天为汉寿县太子庙镇和罐头嘴镇2133名学生及幼儿提供上下学(园)服务,这标志着汉寿县校车公司化营运试点正式启动。

近年来,随着学校布局调整,农村学校合校并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校车安全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自2011年起,汉寿县教育督导室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农村接送学生上下学社会营运车辆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该县高度重视学生用车管理,将此作为建设教育强县,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并列为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决定于2012年在罐头嘴、太子庙两乡镇启动校车公司化营运试点工作。

汉寿县校车公司化营运采取“政府主导、部门主管、公司管理、适当补贴”的管理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县政府对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推动全县校车营运工作,并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二是部门主管。县教育局是校车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县公安局和交通运输部门主要办理校车的注册登记,驾驶人资质审核,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取缔非法营运车辆。三是公司管理。校车公司统一购置校车,统一招聘驾驶员,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六定”要求做好学生接送工作。四是适当补贴。由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为校车公司积极争取农村客运或农村公交燃油补贴,在国家政策补贴未到位前,根据本县财力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

校车公司化营运模式的推广,进一步筑牢了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防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学生上下学路途远、乘车不便等问题,有效地控制了社会化车辆接送学生的不安全因素,提高了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据悉,校车公司化营运范围今年将覆盖汉寿县80%以上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汉寿县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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