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在省教育厅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汇报会
省人大《关于加强校车安全投入与管理的建议》办理工作汇报会现场。
省人大检查组仔细查阅汇报材料。
肖雅瑜对省教育厅的办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李红出席会议。
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代表省教育厅作工作汇报。
今年初,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杨开政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校车安全投入与管理的建议》由省人大确定为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由李友志副省长领办,省教育厅具体主办,省财政厅、公安厅会办。7月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雅瑜率检查组来到省教育厅,现场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对省教育厅办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高度肯定。
省政府办公厅召开2012年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后,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建议办理工作,亲自审定工作方案,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把办理工作列入全厅重点工作,同时组织精干力量积极研究制定省教育厅《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和工作步骤,并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五定”要求,即定责任、定领导、定经办人员、定时间、定质量,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章可循。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葛建中详细汇报了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他介绍,为深入了解我省学生用车工作的实际情况,王柯敏厅长等厅领导分别带队深入望城区、溆浦县、桃江县实地调研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也专程赴永州宁远县等多个农村县进行调研,为我省制定学生用车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政策奠定了基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代省政府起草了《湖南省学生用车管理工作规程》、《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审查了各县市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今年5月底,全省所有县市区都上报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厅学生用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与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的相关同志一道,自6月份开始对呈报的《实施方案》的基本情况、工作目标、运营模式、组织机构、保障机制、实施步骤等进行全面审查。对予以通过的,发文认可;对不予通过的,责成重新修订完善后报批备案。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李友志副省长始终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对办理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参与。通过共同努力,目前我省学生用车规范管理工作已全面起动。全省市州、县市区都成立了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工作班子;大部分市州、县市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有了新突破,大部分县市区财政已设立学生用车专项资金、确立了学生用车运营模式。按照进度,今年秋季开学时各县市区学生用车将覆盖5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2013年将覆盖80%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2014年实现基本覆盖。
汇报会上,会办单位省财政厅与省公安厅也分别就如何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校车长效管理机制作了情况汇报。
“态度满意、过程满意、效果满意。”省人大代表杨开政在会上对省教育厅的办理工作表示了高度满意,他说,省教育厅建议办理工作组的同志诚恳而谦虚,对人大代表尊重有加,不仅及时告知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动态,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与意见及时作了精心回复,工作组的同志始终把人大代表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评判办理工作的标准,令他深受感动。
肖雅瑜全程听取了办理单位的工作汇报与检查组成员的点评,他表示,省教育厅在办理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举措值得高度称赞。他说,学生用车安全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民心工程,是德政工程,也是良心工程,大家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投入到往后的工作中去,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打造一个崭新的良好的学生用车局面,使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乘上安全车、方便车、舒适车,确保千万个家庭幸福快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肖雅瑜指出,办理建议不是终极目的,其核心是通过建议办理,促使政府各项工作更有效更科学更符合民生吁求。“抓好学生用车安全管理不是朝夕之功,这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浩大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的学生用车模式,坚持实事求是,以生为本,切合实际,不搞千篇一律,不搞一刀切;要避免雷声大雨点小,杜绝搞架势、做样子、喊口号,一定要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确保学生用车出实效。”肖雅瑜最后还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构建多元投入模式;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察力度,积极完善学生用车管理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推行力度,好的经验、好的模式要及时有效推广,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梁尔源,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王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元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刘慧雄以及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刘琦出席了汇报会。 (文/李旭林 摄/肖娜)
阅读延伸:
《关于加强校车安全投入与管理的建议》办理工作进度表
1、2月中旬以前制定并下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程》。
2、3月中旬以前起草并下发《关于建立并完善学生用车(船)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的通知》。
3、4月中旬以前起草并制定《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4、4月份组织对市州、县市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5、5月底以前协调各职能部门,起草《湖南省学生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6、6月份开始对各市州、各县市区学生用车运营模式进行审核,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学生用车规范运营管理工作。
7、6月份由办公室组织代表见面会,进行专题答复。
8、建议办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