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启动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
为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规范督学责任区工作流程,提升责任区督学专业化水平,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开展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经过认真研究,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溆浦县、株洲县、桂阳县、岳阳市君山区确定为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2】15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于4月对溆浦县的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指导;5月中旬又先后深入株洲县、桂阳县、岳阳市君山区调研指导了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至此,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调研组每到一县(区),均听取了各县(区)督学责任区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3所不同类型的中小学校,并组织召开了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学校仔细询问了责任区督学及校长关于督学责任区工作的开展情况。
调研发现,各县(区)党政领导均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和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溆浦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桂阳县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岳阳市君山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君山区中长期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君山区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2010年至今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两年来,各县(区)从建立发展性学校评价机制、规范的工作机制、科学的反馈机制、有力的保障机制入手,切实抓好自身队伍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能,抓实结果运用,督学责任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溆浦县建立了“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室”的三级督导体系,县长李卫林提出“四个直接”,破解“督而不动”难题:凡学校在督导过程中有督而不动的现象,督导员可直接向责任区督学汇报;再则可直接向分管局领导汇报;甚而可直接向局长汇报;遇到大的阻力或难题,可直接向县长汇报。株洲县创新四大机制,即“三分一合”的工作机制、“双向双线”的评价机制、“逢学必考”的培训机制和“末位淘汰”的聘任机制。桂阳县制定了《桂阳县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选定了本县的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开展试点工作,并依据《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总结已有经验,制定并印发了《桂阳县督学责任区工作规程》,建立起了符合本县实际的督学责任区操作规范。岳阳市君山区通过强化“引导性、主体性、层次性、发展性、拓展性”督导职能,赋予督学建议权、审查权、约谈权、处置权、评议权,实现“常规管理、质量检测、教育评价”三结合的三维督导;同时,注重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中的文化引领作用,加强了物质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制定了《君山区督学誓词》和《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工作规程》,促使责任区督学形成共同的文化价值理念。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充分肯定了溆浦县、株洲县、桂阳县和岳阳市君山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认为四县(区)近年不仅教育的变化大,而且通过抓教育督导和督学责任区工作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识越来越强。在肯定各县(区)督学责任区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从全省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如何抓好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出发,指出了下一阶段示范点建设工作需要强化的几个方面:一是开展学校督导评价的时候要强调发展性的学校评价理念,帮助学校制定三年或者五年发展规划,并适时监督、评价他们的实施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运用《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强化督学与学校之间的平等关系,切实解决责任区督学到学校“督什么,怎么督”的问题;三是要强化结果运用,切实落实好每月督导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席会议听取责任区督学学校督导评价报告等制度;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区督学基础能力建设,就如何打造专业化的督学队伍进行深度探索。省教科院督导评价所所长黄龙威解读了《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并就如何建设好督学责任区,从理念、机制、文化层面进行了专业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