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开展“落实国家教育投入4%分解任务”专项督查
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国家教育投入4%分解任务做好2012年教育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湘政通[2011]566号)文件精神,做好迎接全省“三评合一”考核工作。4月5日至11日,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财政、教育相关人员,对鼎城区、汉寿县、安乡县、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桃源县及津市市8个县市区教育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一行,一是认真分析了“落实国家教育投入4%分解任务”文件出台后,教育经费投入的新政策与新变化;二是查看了财政预决算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三是将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交流,提出了整改意见。(常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