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2012年工作要点

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深入贯彻实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以加强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科学规划,加强指导,大力推进教师补充机制、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和教师管理制度创新,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一、加强宏观指导,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1、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新颁布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全省高校教师中开展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制订和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等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工作评价、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自觉形成教书育人、敬业爱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的良好道德风范。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落实《湖南省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10—2020》提出的目标要求,及时跟踪了解各地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加强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3、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订《湖南省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研究我省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4、继续深入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完善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中小学“校本研训”等项目的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 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继续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2012年计划招收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1500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100人、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500人、高中起点本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500人;继续支持市州实施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计划,招收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为农村小学和幼儿园公费定向培养本、专科层次教师。进一步完善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六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对口升学考试的有关政策。认真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质量和水平。 6、认真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确保就业、满足需求原则,采取双向选择、生源地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回湘就业工作,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岗有编;做好农村小学教师五年制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的履约工作和跟踪管理。 7、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争取国家支持,扩大特岗教师招聘范围。鼓励市州、县市区根据本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补充需求,启动和实施市州、县市区级特岗计划,推动特岗计划深入实施。进一步完善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和招聘办法,切实做好命题、组考、评卷、录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好首届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工作,向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特岗教师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 8、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培养规模,并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做好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报名、录取、培养等工作。 三、实施中小学名师工程,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积极实施教育部“未来教育家成长计划”。启动名校长、名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以现代教育思想、依法治校、办学特色、整体素质为导向,遴选培育一批中小学名校长;以教育观念、师德师风、课堂教学效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导向,遴选培育一批中小学名教师。 10、充分发挥特级教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制订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制订符合我省实际、体现时代特色的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标准和办法,做好2012年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 11、继续实施“芙蓉学者计划”和“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修订芙蓉学者遴选和管理办法,遴选新一批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评选第三届芙蓉学者成就奖和贡献奖,做好在岗芙蓉学者的评估考核工作。修订完善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评选管理办法,做好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考核工作。2012年计划评选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0人。 四、创新教师培训体系,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 12、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落实《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相关精神,督促、指导各市州各省级教师培训机构落实“十二五”教师培训规划。依据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制订培训课程指南,以新修订的新课程学科标准的实施为重点,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校本研训的组织实施,加强远程培训资源建设,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大纲的研制,全面提升全员培训质量。 13、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农村骨干教师为重点,继续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积极争取教育部和中央财政的支持,扩大实施范围和培训规模。总结推介“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经验。 14、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省培计划”。继续开展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幼儿骨干教师、班主任和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综合类、实践类课程等新型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校长、优秀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培训者等引领性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高中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启动初中学校“教非所学”、专业不对口教师的适岗培训。 15、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湖南省中小学校本研训实施规程》、《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绩效考评办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和竞争择优机制,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科学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市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 16、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研究制定《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遴选一批具有学科特色的高校和示范性中小学校作为教师培训重点基地,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认定和登记工作。支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开展新一轮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和认定工作。 17、大力开展高校教师培训。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以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为依托,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高校教师培养培训,改进和完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工作,促进高校新教师教学科研基本方法和能力的提升。继续实施教育部和湖南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加强对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管理和考核。 五、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深化教师职务制度改革 18、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管理,严把教师入口关。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有计划地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和教师资格认定历史数据迁移工作,逐步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19、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制订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周密部署,平稳过渡,选择2个市州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20、探索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后高校、中专教师系列职称制度评审新机制。修订完善高校、中专教师系列职务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改进评审方式,严格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做好2011、2012年度高校、中专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六、加强教师管理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21、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分层次举办师资管理干部研修班,提高师资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定期集体学习制度,把握国内教育改革发展最新动态和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教育战线和专家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升管理能力。 22、加强调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基层鲜活经验,尊重和发挥地方的首创精神。弘扬心系师生、服务基层的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党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湖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