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督导第28期

第28期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 2012 年3月26日 |
本 期 要 目
【上级精神】
1、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2、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会议召开
【工作动态】
3、加强教育督导宣传,扩大教育督导影响
4、天津教育督导团来湘考察督学责任区工作
【督学责任区】
5、理论研究:督学责任区必须实施绩效管理
6、督学实践:三中办点日记
【它山之石】
7、湖北省努力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摘要)
【经验交流】
8、怀化市督教工作一瞥
【上级精神】
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3月12日,教育部督导办在湖北武汉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继教育部今年颁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之后的一次交流经验、集中培训、部署工作的会议,是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任务的重要工作会议。
一、明确指导思想。会议指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我国依法行政、落实纲要的重要举措。其指导思想:一是以评促建。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在教育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二是强化政府职能。通过评估,促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三是注重实效。评估认定以结果性评估为主,通过定量评价,促进政府尤其是县级人民政府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通过开展评估认定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缓解过大的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二、确定工作原则。一是体现国家意志,以省为主实施。国家规定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和工作程序,省级组织评估,国家审核认定。二是以水平评估为重点。评估认定工作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公共资源配置是否均衡,兼顾政府履职情况。三是便于操作。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评估方法等要简单易操作。四是注重公众评价。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将行政部门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结合起来,避免相互冲突。
三、明确工作目标。一是抬高底部,使每所学校都成为合格学校。二是缩小校际间的过大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四、详解工作要点。一是评估内容。包括:一个门槛,即申请均衡评估认定县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避免低水平均衡,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两项评估内容,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和县级政府工作评估;一个重要参考,即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二是评估方法。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采用差异系数测定校际间均衡发展水平;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方式进行,调查数量按常住人口的1.5‰确定;常住人口少于40万的县,均为600份,其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三是评估标准。合格标准是:政府工作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小学、初中综合8项指标平均差异系数分别小于0.65和0.55;同时参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四是评估程序。分为县级自评、市州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公布名单几个步骤。省级评估结果于每年10月1日前报国家教育督导团。五是监督、监测和复查机制。认定过程实行事前公告、结果公开的监督机制,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认定;每年将由国家教育督导团、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定期对已公布名单的县市区进行复查。
五、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省要尽快出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核后实施。省级实施办法要结合本省省情对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省级标准可高于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二是建立健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工作机制,形成过程性督导机制、复查机制、监测机制,实现把脉问诊、指导政府工作的功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保证其实效性。三是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并列入省级教育部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多方参与的工作小组及专家库,形成合力。四是依据文件精神,摸清全省各县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五年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参照备忘录要求,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路线图。五是召开全省工作会议,解读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六是尽快启动2012年度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人员保障系统、经费保障系统、科研支撑系统及数据库。形成广泛的督导资源体系,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公信力。七是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发展观,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根据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我省122个县市区必须在2015年前后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今年将有19个县市区接受教育部的评估认定。
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会议召开
3月20日,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会议在江苏苏州召开,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董奇介绍了2011年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试点情况,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由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主持,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分管基础教育和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厅领导、督导室主任和科研院所负责人等约150人出席会议。
为全面把握国家基础教育的质量状况,科学诊断基础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2007年,教育部成立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监测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和公民素养、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学生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等多个方面。在过去几年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要对部分省(市、自治区)的某个专项领域进行监测,而今年的监测范围将扩大至全国31个省和新疆建设兵团,其监测结果将有效反映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的整体状况。此次全国统一监测时间为5月底,主要包括数学和科学两个学科以及学生身心健康方面的问卷调查。结果出来后,监测中心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监测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反馈。
刘利民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教育重点转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素质教育的迫切需要,是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积极探索、深入开展的同时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合作配合;加强组织,规范操作;加强引导,营造氛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分析处理准确,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样确定了我省10个县(区)为今年质量监测样本单位,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长沙县、衡阳市衡东县、岳阳市平江县、常德市安乡县、郴州市宜章县、永州市零陵区、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娄底市新化县、湘西自治州泸溪县。
【工作动态】
加强教育督导宣传,扩大教育督导影响
——我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信息和宣传工作
自2007年6月国家教育督导办在全国教育督导系统部署教育督导宣传和信息化工作以来,我省将督导信息和宣传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基础工作来抓,从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入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优化工作平台,切实加强培训考核,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督导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督导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及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成立了以省教育厅副主任督学任组长的教育督导信息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兼职信息员,建立了从省到市(州)、县(市、区)的教育督导信息和宣传队伍;将市州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纳入市州教育督导工作年度考核。三是将原有的湖南教育督导网页改版升级为有独立门户的湖南教育督导网站;创办了工作内刊《湖南教育督导》;与省教育考试院联合创办了公开刊物《教育测量与评价》。四是定期举办全省教育督导信息员培训班。2009年、2012年已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每年均表彰了一批市州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
近五年,我室收集并上挂各市、县教育督导部门上报信息1391条,上报教育部督导办信息223条,被教育部督导办主页采用168条,信息工作综合考核每年在全国教育督导系统排名前三位。2011年全年教育督导信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挂信息共计600余条,比省教育厅其他各处室报送信息量的总和还多。与此同时,我们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宣传工作。每年的重大督导评估活动,评估前都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发布评估公告,邀请社会各界监督;评估后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布评估结果,以增强教育督导的影响力。我省连续三年在全国教育督导研究会主办的《教育督导》杂志上刊发湖南教育督导专栏,并组织全省教育督导干部在《教育督导》和《教育测量与评价》上发表文章近200篇。《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科教新报》等新闻媒体先后7次专版推介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社会反响较好。
天津教育督导团来湘考察督学责任区工作
3月21日至22日,天津教育督导团一行31人在省教育厅副主任督学唐亚武的陪同下,考察了我省督学责任区工作。督导团实地考察了长沙市周南中学、开福区四方坪小学,听取了学校负责人的情况汇报,联点责任区督学夏远景、邱孝珏分别介绍了督学到校工作开展情况。考察结束后,天津教育督导团与我省部分督学人员进行了座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雷桂平向督导团一行介绍了我省率先在省级范围内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的一些基本情况和做法,长沙市和开福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实践中的具体事例,分别介绍了责任区督学工作的具体操作方式和一些注意事项。天津市教育督导团团长、副厅级督学王洪华高度赞扬了湖南的督学责任区工作,并表示,天津也将借鉴湖南的成功经验,尽快启动全市范围内的督学责任区工作,更好地促进全市教育工作良性发展。
【督学责任区】
督学责任区必须实施绩效管理
督学责任区制度在我省已实施两年,各地的督学效果究竟如何,如何评价各地督学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以进一步引导各督学责任区创先争优,亟需一个规范、系统、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因此,实施督学责任区绩效管理势在必行。
一、实施绩效管理是督学责任区制度本身的内在要求。教育部门的督学职责是否真正落实,尤其是经过一定周期的督学工作后,责任区内的学校办学思想是否端正,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办学水平是否得到提升等等,这都要讲实效、要分出优劣。督学职责不明确,贯彻落实不及时;督学流于形式、走过场,没有实效;学校没办好甚至越办越差,就是不好。反之,就是好。当然,好也有个程度之分,过得去、一般好、比较好、特别好,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们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实施督学责任区的目的,就是要把督导工作做好、把教育办好,并且使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始终保持一种健康、持续的发展态势。
二、实行绩效管理是督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客观要求。为了搞好工作,责任区督学必须研究区域教育发展现状及发展形势,掌握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并及时转化为指导责任区域内学校教育发展的具体要求,从而对学校工作予以考核评价。这些责任的落实,不能光靠督学人员自身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来完成,必需有一个约束、监督机制。督学应当督什么、怎么督、督得怎么样,都要有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评价规范。对忠于职守、勇于创新、督学效果好的督学,当然要表彰鼓励;对疏于职守、不思进取、学校和群众反映差的督学,需要及时提出批评或撤换。只有实行绩效管理,才能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才有利于把督学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行绩效管理是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实施,强化了督学工作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它要求对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实行全面监控。从内容上看,督学责任区制度不仅将督学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同时也对学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目标,不仅增强了政策、经费投入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更有效解决了学校教育工作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样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无疑为学校教育工作的开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更有利于区域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督学责任区绩效考核,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区域内政府的教育工作绩效,主要看政府在教育政策落实、教育投入保障等方面是否充分履职。二是责任区督学的工作绩效,主要看督学人员履职情况和履职效果。三是责任区学校的办学绩效,主要看学校发展是否有新的成绩。(隆回县 李鸣涛、李志新,有删改)
三中办点日记
前言:为创新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督学责任区办点试点制度,株洲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把责任区办点与机关干部联乡有机整合,从机关选派了一批干部下基层学校联系办点,以责任制的形式,要求每月下校两次。
时间:3月5日(星期一)
天气:阴雨
督学首航
我是被选派联点干部中的一名年轻女干部,联点学校是株洲县三中,这是一所农村高中学校,现有学生750多名。早春三月,春寒料峭,在欣喜与惶恐中,在责任区组长何沙督学的带领下,我第一次以联点督学的身份来到了三中。
推门听课
我们见到肖副校长时,他告诉我们:“郑国文校长正在上课……”何主任说,“正好,我们不能错过这好机会。”在肖副校长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郑校长的课堂。郑国文担任校长十一年,一直坚持担任数学教学任务,2010年被评为株洲市“十佳校长”。我们的到来并没有影响他的讲课,课堂气氛很融洽,郑校长讲得也很投入。下课铃响了,学生们仍然围着郑校长问问题。通过课堂观摩,我们能感受到,郑校长不仅是一位好校长,更是一名对教学负责、受学生欢迎的优秀教师。
直面交流
下课后,我们与三中的班子成员举行了座谈。何督学首先介绍了干部下校联点的督学工作新机制,然后结合本次所随访督导了解到的情况,对三中的工作指出了四点问题:一是校内鱼池周边没有防护栏,存在安全隐患;二是个别教师的工作计划为网上下载,教学管理有漏洞;三是学生课外活动时间不符合规定,存在周末上课现象;四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没有落到实处。郑校长一一作了记录,表示立即整改,并详细介绍了三中的工作情况。
工作用餐
中午,在何督学的要求下,我们和三中行政领导一起在学生食堂就餐。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向我们介绍了食堂的基本情况,学校每天有600多学生就餐,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食堂严格执行卫生部门标准,蔬菜直接从定点无公害蔬菜基地采购,猪肉全部由学校养猪场提供,让师生吃得放心。食堂里,就餐师生的身影来往穿梭,这顿也许不能称之为丰盛的午餐,却让我们吃得非常安心和舒心……(株洲县责任区督学 晏丹)
【它山之石】
努力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湖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近年来,湖北省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均衡发展,打好督导评估基础
一是加强政府统筹。湖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将“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作为基本原则,要求“各市州、县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担负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职责,统筹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镇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统筹义务教育学校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统筹教育建设项目和社会建设项目” 。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共出台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稳步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指导意见》等六个配套文件。各地相应出台了实施办法,省、市、县三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实行督政、督教、督学“三位一体”的评价机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定期监测机制和对地方教育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省教育厅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依据,未达标的不能评先。
二、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完善督导评估方案
一是加强工作调研和部署。教育厅先后派出三个调研组,分赴宜都、远安、黄梅等地,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及评估验收准备工作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郭生练副省长专门就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组织自我评价。全省第一、二批将接受验收的45个县市区于今年2月份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汇编成册,供各地相互交流与学习。
三是完善督导评估方案。2011年9月和12月,湖北省分别下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文件既符合国家要求,又结合了本省实际。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督评工作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为了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任务,省政府即将下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考核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就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明确工作要求。评估验收采取县级自评、市州复核、省级评估、第三方评价、结果公示公开的方式进行。经评估验收达标的,省教育督导部门将报请国家教育督导团认定。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根据评估验收工作规划,鼓励抢前争先,对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率先开展评估验收,并制定激励机制:按规划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的,奖励100万元;被评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的,奖励500万元;对所辖县市区全部提前实现规划目标的市州,奖励500万元。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为契机,利用各种媒介,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营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经验交流】
怀化市督教工作一瞥
怀化市于2002年开始实施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职情况的考核工作,即督教工作。经过十年的实践和探索,督教工作机制已日臻完善,在教育强市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教工作,市教育局将督教考核作为促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工作职责、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每年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通过查资料、看现场、访师生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集体审定考核结果。对获得年度考核先进单位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二、督导部门牵头。文件规定,督教考核在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统一组织实施,各责任科室不再单独组织单项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各检查考核组提交的考核打分和情况汇报,结合各科室提供的指标记分情况,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打分,并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及等次,报市教育局党组审定。
三、科学设置指标。通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改进,县级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指标体系日趋科学和完善。首先由各科室根据当年工作实际,初步拟定考核指标、权重及评分标准,然后由督导室进行协调平衡,最后交局党组审定。如2012年考核内容共设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65个,另设8个奖励加分和2个减分项目、6个取消评优资格项目。其中,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各占100分;奖励加分按获奖类别和级别记分,最高不超过10分;单项指标最低可记零分;考核综合分=日常工作得分+重点工作得分+奖惩得分,按综合得分评定考核等次。
四、充分运用结果。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年度县级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同时授予优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目标管理先进个人,并把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教育项目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自实行督教制度以来,先后有8个县市区教育局因工作严重失误被取消评优或评奖资格,仅2011年就有鹤城区和通道县教育局被取消评奖资格并通报批评。督教考核结束后,将结果在全市通报,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实践证明,有效实施督教工作有利于加强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保证了各项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激发了各地的创先争优意识,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怀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发: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报: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克保副书记,友志副省长,省督学
顾问,厅委领导
送: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局,省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