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工作简报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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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2期(总第12期)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2011年工作总结
及201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1年,我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7项国家改革试点项目和首批51个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全部启动。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改革试点单位把体制改革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2年,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眼界和更大的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改革意识,更新观念,锐意创新,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力求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2011年工作总结
及201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我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7项国家改革试点项目和首批51个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全部启动。同时,积极推进落实我省与教育部签署的《关于共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统筹指导长株潭城市群教育改革,充分发挥省部共建优势,先试先行,为全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特别是改革试点单位把体制改革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章立制,构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长效机制
1、成立改革试点领导机构。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教育特别是体制改革工作,明确由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我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由徐守盛省长任组长,梅克保副书记和郭开朗副省长(因职务变动,现为李友志副省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教育厅,统筹全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在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全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网络,并形成了督促检查、信息报送、宣传推广等工作制度。同时,各试点项目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了工作机制。例如,由我厅教师处牵头,成立了湖南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长沙市成立了由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行业)专家、教育管理专家组成的高职教育综合改革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改革总体规划和分项实施方案,并由市人大牵头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执法检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政策的落实。株洲市利用株洲职教城平台,探索创新园区管理机制,设立由政府部门、职业院校和相关行业企业共同组成的职教城管理理事会。
3、建立改革试点工作保障机制。为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有关文件,制定了《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改革项目的申请和立项、跟踪监测、成果评估与验收、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规范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制定了《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对动态跟踪监测各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规范化与制度化。
(二)科学论证,加强改革试点的规划设计
1、编制了专项改革发展规划。为统筹指导好全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我厅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分别编制了《湖南省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专项规划》、《湖南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规划》、《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湖南省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水平专项规划》、《湖南省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确定了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宏观政策保障措施,为全省各地推进改革试点提供了具体的目标蓝图和原则性的改革路径。
2、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试点方案。为确保改革试点切合实际、平稳推进,我厅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了4个层面的专题会议,对各试点方案进行了逐一评审,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同时,各试点单位纷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论证,修改和完善改革试点方案。例如,株洲市在制定株洲职业教育综合统筹方案时,3次组织市教育局、职教城管理办主要负责人和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中等职业学校等入园院校的院(校)长,对株洲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分解,对每个分项目方案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的要求,确保改革方案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
(三)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
1、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均衡发展迈出新的步伐。
2011年,我省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个重点,综合考虑工作基础、改革覆盖面、地域分布、试点经验推广价值等因素,择优选择了3个市、38个县市区共46个项目开展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一年来,各改革试点单位立足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创新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促进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株洲市天元区:为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推行四大机制,实现“动态均衡发展”,即,联校并管制、片区联动制、校际结盟制和区域同酬制。醴陵市:以合格学校建设为抓手,切实改善乡村完全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推进以县为主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督、管、研一体化的片区管理制度,基本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长沙岳麓区:出台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政府的政策。娄底新化县:充分利用闲置校舍资产,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5所,增加了幼儿园教育资源。株洲市:充分挖掘县(市区)自身优势特色,推行区域教育特色主体建设,通过整体规划、展示特色和发展内涵,建设10个具有各自主体优势与特色的教育区域。岳阳汨罗市:根据本地基础教育发展进程,采用统筹师资调配、统筹招生管理、统筹专业设置和统筹特色课程开发等四个统筹,助推高中多样化发展,初步形成了5所各具特色高中共同发展的格局。
2、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创新,高等教育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
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动高校深入实施教研教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我省“四化两型”建设培养和输送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湖南科技大学:根据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需要,积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优化课程体系和模块化设计、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积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人才培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产生了若干个与“两型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的学生科技创新成果。例如,基于“节约·便利”理念的《Piezometer Alike 示压瓶》设计作品荣获2011年度德国红点设计大奖(该奖享有“设计界奥斯卡奖”之称),《市域污染企业推出与补偿机制研究——以湘江流域湘潭市为例》获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二等奖。怀化学院:立足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革新教育观念,着力推进融“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的人才培养规格、以‘公共能力、专业能力、发展能力’为一体的人才培养内涵、以‘课堂教育、实验实训、校园文化活动’为一体的人才培养途径”为一体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培养模式改革。围绕“能力素质培养”这一核心,构建了以公共能力、专业能力和发展能力为主要框架的三大模块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开展研究性教学试点;积极推进以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试卷考试和过程考评相结合的考试评价体系改革;以“专业能力培养”为指向,开展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化、品牌化建设。通过上述一系列改革,大大提高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该校学生在第36届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选拔赛获得铜奖,在首届全国高师高职小学教育专业(语文方向)学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在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和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赛事中都取得了优良成绩。2011年8月5日,《人民日报》从目标之变、路径之变和素质之变等三个方面对学院人才培养改革作了较为全面的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组织指导长沙、湘潭两地12所本科学校与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建立了高层次合作对接机制,在合作模式、筹资方式、奖励制度、人员流动机制及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深入探索校市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围绕长株潭地区产业特色和需求,与本地区骨干企业、核心企业共同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或战略联盟,遴选了12个“市校产学研合作产业化培育项目”,以项目推进为抓手,联合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攻关,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统筹搭建了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合作研发平台、校企合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基地,有力推动了市校产学研合作向纵深发展,形成了产学研互促互长的良性发展格局。2011年,12所试点高校与100多家企业实现了高效对接,建立产学研战备合作联盟5个,校企联合技术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9个,申请发明专利19项,开发新工艺、新产品67个,科技成果转化领域覆盖了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我省七大战略性新性产业,创造产值过亿元。
三是创新高校资源共享机制。近几年来,我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整合资源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2011年,进一步完善了教学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并启动了高等教育数字教学资源云服务共享体系建设,完善了“多方共建、统一购买、经费分摊”的教学科研资源共享机制。目前,高校“数字”图书馆服务范围覆盖全省38所普通高校(含部分高职类院校),通过校园网内任一台联网终端,都可以无障碍享受资源服务,显著节约了办学成本。2011年,高校“数字”图书馆购置22种资源,共用经费552万元,而32所本科院校分别单独购买则共需经费2816万元,仅此一项节约2200多万元。
3、积极创新办学机制,职业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入产业链。
一是切实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为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省进一步推进办学模式改革,积极优化内部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从“劳务输出主导型”向“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从“规模扩张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变。以项目合作和专业群建设为纽带,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2011年,新成立职业教育集团5个,全省职教集团达到23个,加盟合作单位达1893家(其中,省内外规模企业1093家、高中职院校408所、行业协会和其他科研机构392个),联合开展生产技术攻关项目1229项,集团企业对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投入3.3亿元,开展订单培养6.8万人,学生顶岗实习13.3万人,教师下企业锻炼1.3万人,企业员工培训11.8万人。与此同时,改革试点高职院校立足本校优势学科专业,积极探索多元合作办学机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根据醴陵陶瓷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托自身优质教育资源,与醴陵市政府、当地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建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醴陵陶瓷学院。合作共建方共同制定了《醴陵陶瓷学院董事会工作章程》,对陶瓷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制度,成功探索了学校与政府、企业以及科研院所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引进6家企业,共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股份制“校中厂”生产性实训基地,搭建了校企深度合作新型平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与澳大利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学院每年选派教师接受澳方合作学校的培训,同时开展联合培养学生。2011年,共有20多名学生赴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等学校续本读研,中外合作办学成效初显。
二是深化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试点。长沙、株洲两市加大政府统筹力度,结合“两型”学校示范创建工程,加快“两型”职业教育基地建设。2011年,长沙市投资14.8亿元,统筹8所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建设职教基地,仅土地占用一项,就节约近千亩。现职教基地已全面投入使用,入驻学生2.8万名。在此基础上,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搬迁和建设为契机,启动建设长沙职教创业园区,该项目被列入长沙市重点工程予以保障。株洲市全面启动了“株洲职教科技园”建设,现已有10所职业院校签约入园,其中高职高专6所,中职学校4所。2011年完成投资23亿元,有2所职业院校已竣工开学。为确保职教基地内职业院校健康持续发展,两市政府积极创新统筹协调制度。长沙市:出台了《关于在长沙市属公办职业学校实行编制到校空编人员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市属公办职业学校实行编制到校、空编人员经费包干,采取固定教师编制和流动教师编制相结合,流动教师编制不超过教师编制总数的15-30%(高职为30%),用于聘用校外技术专长兼职教师,并按空缺一个编制给予每年3万元财政补贴的标准执行。株洲市:积极推进本市6家职教集团深度对接区域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将校企合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2011年,长沙市政府统筹建设长沙职业教育基地改革试点项目获得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
三是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改革。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依托行业优势,以品牌特色专业为结合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工学交替带薪实习培养模式,安排学生进校外实训基地带薪实习,校企共同培养和管理,共同制定实习培养计划并列入教学计划,由企业兼职教师和专业带队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培养任务。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将企业规范的管理模式引入职业院校教学,建立“工作室+项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按照“课程结构模块化、能力培养项目化、实训指导个性化”原则,校企合作成员共同设计专业项目课程体系,将企业生产标准融入核心项目课程,建立了与产业有效对接的课程标准与体系。
四是构建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测量体系。为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我厅切实推进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评估测量体系建设,创新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制度,完善评价内容和评估方式,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同时,建立政府督导职业教育制度,督促各地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2011年,“职业院校技能抽查制度”获得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优秀奖。
4、大力推进教师“管培”制度改革,教育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一是完善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2011年,继续开展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和六年制本科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我厅先后制定了《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生综合测试工作细则》、《关于加强初中起点六年制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初中起点六年制小学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从招生、培养规格、培养方案、就业面向农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定向培养机制。首届987名毕业生已全部到农村学校任教,初步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素质。
二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湖南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办法》、《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意见》、《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训工作实施规程》、《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指导纲要》等,扎实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积极开展“国培”和“省培”计划,采取“顶岗实习—置换培训”模式,通过完善课程体系、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师范生顶岗实习基地、创新置换培训形式等举措,构建了小学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新机制。2011年,学院在全省10个县(市区)24所农村小学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与置换培训工作,共安排384名师范生参与顶岗实习,置换培训340多名小学教师。
三是切实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省各地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促进区域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长沙市芙蓉区:制订出台了《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工作方案》、《芙蓉区新进教师均衡配置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校际合作交流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引导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保障新进教师优先安排薄弱学校,实行强制性区域轮岗交流,并在评职晋级、评优评先、待遇津贴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激励教师去农村任教。湘西自治州泸溪县:实行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农村村片小教师岗位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这一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城镇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的积极性。岳阳市平江县:通过实行全员聘任制、分流超编人员、理顺管理职能、落实校长责任、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待遇,初步建立起新的教职工管理体制。澧县、石门县,常宁县、永兴县、醴陵市等地:切实实施绩效工资,落实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不断完善农村教师的住房、医疗、养老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为教师扎根农村、安心执教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5、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是创新教育督导机制。按照“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工作方针,积极推教育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等方面的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2011年“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教育强县市区创建视导过程中,创新评估考核的方式方法,引入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被督导单位实行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这种在督政中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制度创新,在全国尚属首次。进一步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专家组与学校教师面对面的对话交流机制和家长参与学校评价的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研制出台了《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以督学责任区为平台,把每一所学校都纳入督学的“责任区”范围,实现对学校督导的“全覆盖”;组建不同专业的督学队伍,深入学校的各个方面,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督导。建立省级教育督导随访机制。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了教育随访督导团,每个月深入各地中小学开展随访督导,重点督查学校内部管理、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督政、督学过程中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2011年,我厅“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获得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
二是稳步推进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增强高校办学活力,促进高校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走内涵发展道路,我省把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作为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2011年,选取湖南农业大学、湘潭大学等10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高等院校进行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率先通过我厅核准,于2012年1月1日颁布实施。《湖南农业大学章程》按照“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原则,重新构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框架,突出教授治学和民主管理,为实现学校学术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2012年工作思路
总的来说,2011年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推进,尤其是在统筹资源、均衡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和对接“两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强有力地宣传了教育改革,营造了较浓郁的教育改革氛围。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正逐渐形成燎原之势。但是,由于这项工作刚刚起步,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普遍存在将改革试点等同于常规性日常事务,甚至畏难观望、裹足不前,缺乏强大的改革思想动力;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改革的横向与纵向协调制度不健全,统筹协调难度大,缺乏形成强大合力的改革协同推进机制;顶层设计有待加强,教育改革系统性强,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到更深层次改革时,政策协调与配套没跟上,体制性壁垒难以破解;深入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强,一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还没有实质性推动,改革试点推进不平衡性比较突出,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与困难,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眼界和更大的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改革意识,更新观念,锐意创新,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力求取得新突破、新成效。2012年,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推进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力度。建立健全职责明晰、运转规范、协调有序、办事高效的教育体制改革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协调,重点做好人事、财税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政策配套,切实推进改革深化;建立健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强化部门统筹,加强理论指导,确保改革试点平衡推进;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机制,着力抓好对改革试点项目的动态监测、检查督促、适时指导和效果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改革试点信息管理制度和宣传制度,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宣传,对优秀典型、成功经验的宣传,提高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二)重点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以城市群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为抓手,加大行政统筹与组织指导力度,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切实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体制、保障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试点,着力抓好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统筹与合理配置、县域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
(三)建立学前教育发展激励机制。进一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扶持与规范民办幼儿园,鼓励与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激励,建设一批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
(四)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机制。加快合格学校建设,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积极化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完善师资城乡、校际交流制度,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合理流动。进一步推进小学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机制改革,切实提高农村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试点,督促与引导各地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心逐步转移到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上来,努力实现高水平的教育均衡。
(五)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地方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改革试点,构建适应“四化两型”战略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制度。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职教集团进一步加强企校合作,深度融入产业链。深化课程与教学内容改革,全面推行企校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
(六)切实推进以内涵建设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善和增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能力,增强学校自主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高校资源共享机制,促进高校教学科研能力的提高。深化普通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高校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机制改革,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拓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促进高校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需求有效对接。
(七)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等措施,促进民办学校落实法人治理要求、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优质发展。着手制定省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基本要求。指导市州做好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工作,保证公众对民办教育发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启动大中专学校附属编制核定工作,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制编制标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后续工作,指导各学校按岗位设置方案进行人员聘用。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高级讲师职务评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加大绩效考核力度,督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九)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政策,加强招生政策执行管理,扎实推进阳光招生。继续抓好省属本科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多元评价、综合考核的人才选拔机制。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继续实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改革,促进高职院校稳步健康发展。改革外省二本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努力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十)进一步完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制度。继续加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加大省属高校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选派力度。稳步推进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对外汉语教学志愿者选派与管理工作。加强外国留学生教育英语授课专业建设,力争来湘留学生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大高端引智力度,推动省属高校积极引进海外名师来湘合作科研。深化与德国、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的合作交流。推进省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引导省属高校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报:省领导、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送: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
发:各市州教育局、县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部、室)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6日印发
印数:400份
联系地址: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1109室)
联系电话:(0731)84820939
电子邮箱:hnjytjh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