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进行建立健全大学章程改革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湖南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及《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强办通〔2011〕1号)的精神,2011年12月31日,湖南省教育厅制定印发了《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吉首大学、怀化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等我省11所高等院校进行“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根据该《方案》要求,2012年底试点学校要完成制定或修订章程工作,建立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治理结构合理、体现学校特色的章程。2013年年初,试点学校要建立章程实施的有效制度和机制,逐步形成依法、依章程办学的良好局面。(政策法规处:何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