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湖南教育督导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纪实
(李伦娥 刘 静) 一提起株洲醴陵,人们自然地会联想到“烟花、瓷器、教育”这样三个词,这是醴陵的“三张名片”。也确实,2007年,醴陵代表湖南迎接“两基”国检,获特殊贡献奖,近三年,在省一级的评选中,醴陵拿到的奖牌不下十个。 可是20年前,醴陵的这“三张名片”最多只敢亮出两张,教育,曾经是上了《湖南日报》被点名批评的,因为在1989年我省才开始试行的教育督导评估中,醴陵得分较低,被亮“黄牌”。 醴陵的变化,教育督导功不可没。 “督政”―― 从“两项督导”到“三评合一” 与全国一样,湖南的教育督导,曾经对“两基”的顺利实现,起到了较大作用。 可是“两基”实现后,许多人开始松懈了,一些地方对教育也不那么重视了。2003年,省人大组织了一个大规模的义务教育执法检查,检查结果令当时上任不久的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和他的同事们心情沉重: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教育法》规定的财政性教育投入“两个比例”“三个增长”在许多地方无法落实。2002年与上年相比,全省有75个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低于可用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教师工资无法保证,2001年和2002年,分别有46个、36个县,在预算中留有教师工资缺口,许多地方是挪用学杂费发工资,其中挪用最多的邵阳、衡阳,2002年分别是4450万元和3794万元。此外还有挪用专项经费、转移支付资金中没有按规定比例用于农村教育、教育的管理体制被下到乡镇等等问题。 就在省里研究解决方案的同时,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天时地利人和,湖南在全国都有影响的“两项督导”就在这个时候,开始紧锣密鼓地酝酿出台了。 2004年元月,春节还没过完,一份关于建立“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的专题报告摆到了时任省委书记杨正午、省长周伯华的案头。之后的几个月,省政府及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几经讨论、推敲、修改,分别于4月和8月下发了通知,在全省正式部署。 方案中尤其令人瞩目的是四个“一票否决”:教育经费没有实现以县统筹管理的,中小学教师管理未按规定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拖欠教师工资的;财政向学校收取学杂费或调节基金,或克扣、挪用教育经费(含专项经费)的。 教育执法终于有了自己的“尚方宝剑”。2008年,全省的125个县市区(包括县级农场),已全部完成了第一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第二轮又于2009年正式启动。两轮6批下来,仅教育经费一项,全省就追补回13.64亿元。第一轮两项督导中,先后有衡东、祁东、邵东、通道四个县被亮“黄牌”,被考评为教育“不合格”,全省通报。这四个县心急如焚,千方百计进行整改,经复查,最终合格。 对县级党政领导来说,“两项督导”是一件大事,因为此前对县一级政府和党政“一把手”的工作进行考核的,只有财税收入、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这几个硬指标,以省委组织部的名义,对单项工作进行考核的,唯有教育。因此,对“两项督导”,县委书记和县长丝毫不敢放松。 第一轮“两项督导”完成后,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第二轮“两项督导”又加上了“职教”和“教育强县”这样两个内容。 “三评合一”,丰富了督导内容,又减少了基层负担。其中建立对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评估制度属全国首创。第二轮头两批接受“三评合一”的39个县市区,就有3个区县,因为“职教”存在问题――没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公办职业中专,而被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两个区县被评为不合格。 “您认为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是否明显”、“您对本地学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满意?”为创新评估考核的方式方法,从2011年开始,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湖南省调查总队,对当年接受评估的县市区的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开展教育满意度入户调查,使这一衡量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方式凸显导向功能,体现了“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