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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要求做好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评估验收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1-11-08 00:00 【字体:
湖南要求做好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评估验收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08日 10:42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  

 

    本网讯 记者今日(11月7日)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对项目校(园)的规划建设、装备条件、办学经费、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教育教学、办学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
    此次评估验收的对象为纳入2011年省为民办实事范围的500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4所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纳入2011年省教育厅规划的500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备案管理项目校和2011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规划的其他学校。

    据悉,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工作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本辖区内纳入2011年度评估验收范围的每所学校都要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的评估意见。通知要求县级初评必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市级评估验收必须在11月中旬前完成。市级督导评估的有关材料,必须于12月10日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11年12月份进行抽查认定。

    通知提醒,凡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结果与省级抽查结果30%以上不相符的,整个市(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由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重新评估后再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抽查认定,且市(州)教育督导工作2011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一等奖。(李果) 

    链接:关于做好201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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