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湖南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参加企业岗位实践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01日 10:12 来源:为先在线 【字体:大 中 小】 |
记者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湖南将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参加企业岗位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和公共课教师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年度考核的必要条件。从2012年开始,中职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必须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学历,并取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高职院校新进专业教师,必须具备与任教专业对口的硕士学位,并取得“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同时,我省还将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教师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和优秀教师遴选制度,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创造优秀教师成长环境;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在组织中职专业教师合格轮训的基础上,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提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表彰一批在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应用技术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双师型”教师。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优秀“双师型”教师、优秀专业教学团队在专业教学中的引领带头作用。(陈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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