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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开始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1-10-28 00:00 【字体: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开始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28日 09:13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  

 
    本网讯 你挚爱文字吗?你曾经有过提笔忘字的经历吗?你曾为方言中有些字词只能说却不知如何写而困惑吗?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教育部决定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

  即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只要你拿起笔,围绕“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主题,写一篇不超过1500字的文章,即可参与征文活动。参加人员可以登录中国语言文字网站(www.china-language.gov.cn)下载个人参赛信息表。将征文和参赛个人信息表上传至zhw2011yy@sina.com电子邮箱,参评征文即可参与评比。也可直接投递征文和个人参评信息表至“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邮编100010,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办公室 邓丹阳收”。

  据悉,此次征文活动按参与对象分为教师组、大学生组、中小学学生组、传媒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12月1日至15日,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将委托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

  参与征文的作者还有机会获得纪念奖品和获奖证书,其中每个组别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同时另评选若干名优秀组织(单位)奖。届时部分获奖作品将被推荐刊发于《中国教育报》、《语言文字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等媒体。(何雨歆) 

    【链接】:转发教育部语信司《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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