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审批作出规定
湖南省对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审批作出规定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22日 20:17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大 中 小】 |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湖南省对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及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作出规定。审批对象范围只限于由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普通高校,省教育厅审批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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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雨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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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湖南省对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及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作出规定。审批对象范围只限于由省人民政府审批的普通高校,省教育厅审批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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