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出台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
郴州市出台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 |
发表时间:2011年09月29日 15:49 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大 中 小】 |
为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机制,积极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我市出台了《郴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和《郴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试行)》。 《方案》分组织实施、评估程序、等级评定、结果运用、适用范围五大块内容。《方案》中要求幼儿园督导评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与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经过幼儿园自查自评和市、县督导评估完成。评估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时,评估结果与幼儿园评先评优、民办幼儿园年检挂钩,并向社会公布。并规定本《方案》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且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 《细则与办法》分办园思想、办园条件、领导班子与队伍建设、园务管理、办园水平与保教质量五个一级指标。办园思想下设依法办园、办园规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园行为规范、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5个二级指标;办园条件下设规划与布局、园舍与场地、经费保障、设施与设备4个二级指标;领导班子与队伍建设下设领导班子建设、人员配备、教育教研、教师培训4个二级指标;园务管理下设民主管理与监督、保教管理、卫生保健、后勤管理、安全管理5个二级指标;办园水平与保教质量下设身体发育、心理卫生、行为习惯、学习兴趣、办园特色、学习能力与效果6个二级指标,共设有24个二级指标。《细则与办法》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检查方法、评分细则、扣分理由和计分栏,以表格形式呈现,操作可行性强。 《方案》和《细则与办法》经过聘请专家分块撰写、汇总讨论形成初稿、向全市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幼教专家讨论、市教育局科室审阅、郴州市教育局领导审定,最后由郴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出台下发。《方案》的出台将促进我市幼儿园的大力发展。 |
责任编辑:唐恩慧 |